2023年2月22日、7月19日、9月22日,安徽省政府先后发行2023年安徽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五十四期)、(七十四期),其中安徽省政府分别转贷给五河县政府2000万元、2000万元、2400万元,共计6400万元,用于五河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项目。该项目2022年已发行专项债券2600万元,至此,该项目已使用专项债券9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五河县教育体育局,建设期为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多个幼儿园至今并未实际建设

发行材料披露,项目拟建地址位于蚌埠市五河县,19 座幼儿园分别位于五河县域内双忠庙镇双忠庙中心小学东侧、东刘集镇小康街西板房安置区、沱湖乡、头铺镇柿马村、高铁新区横一路和纵二路交叉口、高铁新区横四路和纵四路交叉口、城关镇漴东新区、城关镇南中央一品小区内、双忠庙镇邓圩村、城关镇南西凌安置区内、城关镇南江山府小区内、东刘集镇周庄小学北侧、临北乡十里城村、大新镇韩台村、武桥镇龙岗村、申集镇马集村、武桥镇中心小学北侧、申集镇申集村、高铁新区横二路和纵四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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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新建、改建共19座幼儿园,总占地面积约170221.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082.56平方米。其中计划新建幼儿园9座,计划迁建幼儿园4座,同时计划对6座幼儿园进行装修改造。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2010号),第二十条【项目进度的要求】项目收益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开工项目,未开工项目应符合开工条件,并于债券发行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而近日,工作人员在知情人带领下,在部分募投项目建设位置实地查看时发现,城关镇漴东新区、城关镇南中央一品小区内、城关镇南江山府小区内、高铁新区横一路和纵二路交叉口、高铁新区横四路和纵四路交叉口等处,多个幼儿园至今并未实际建设。

涉嫌假借专项债券用途名义挪用、套取专项债券资金

发行材料披露,本项目总投资为 23957.91 万元,拟通过发行专项债筹资18000.00万元,剩余 5957.91 万元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

五河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本次拟发行专项债券 18000.00 万元,分三年发行,其中:2022 年已发行金额为 2600.00 万元(发行债券实际利率为 3.21%),2023年拟发行金额为 6400.00 万元(其中,上半年已发行金额为 2000.00 万元,发行债券实际利率为 3.15%,本批次拟发行 2000.00 万元,剩余金额于下半年后续批次发行),2024 年下半年拟发行金额为 9000.00 万元,

截至目前,五河县该募投项目部分并未按照发行材料信披内容如期建设,那么,对应的已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甚或拟使用的18000万元专项债券,又用在了何处?是否被挪用或闲置?是否涉嫌以虚假项目假借专项债券用途名义挪用、套取专项债券资金?

债券本息如何偿还,是否会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材料披露,本项目主要收益来自于项目运营期19所幼儿园的保教费收入和伙食费收入,根据测算,本项目预计在债券存续期内的运营期累计运营净收益为44433.73万元,拟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应还本付息总额为 28236.90万元,本息保障倍数为1.57,项目能独立完成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

而募投项目部分未按债券信披实施,至今无法形成预期经营收入,债券本息如何偿还?是否会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早在2024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明确,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违规使用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等问题,督促各地逐笔逐条建立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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