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审理并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衬板法官秉承着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理念,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给付赔偿款,案件圆满结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6年1月中旬一位朴实农民样貌的人来到了长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起诉状。原来潘某受雇于曹某从事焊工工作,双方约定每日工资400元。2025年4月末,潘某在干活的过程中,从三米多高的脚手架上直接摔到了地面的大铁管上,在地上缓了好一阵,随后立即送往长白县医院救治,送往医院期间潘某全程陪同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双方因后续赔偿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核实证据,充分考虑原告受伤后的治疗康复、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也客观考量被告责任承担与履行能力,坚持调解优先、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关系、责任承担、赔偿标准等核心问题,向双方细致讲法,明确雇主安全保障义务与劳务者自身责任,逐一理清争议焦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双方均表示明白法官的用心,回去考虑一下。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工作,分别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耐心沟通,希望双方摒弃对立情绪,就赔偿数额、履行方式进行具体沟通。经过调解,被告以现金方式支付赔偿款,拿到赔偿款后原告出具收据并撤回起诉,原告合法权益即时兑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此次案件高效调解、当庭给付,是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纠纷化解模式的生动实践,既切实维护劳动从业者的人身财产权益,缓解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彰显了司法温度与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作者:吴昱彤

编辑:王俐苹

初审:孙风成

复审:李建胜

终审:朴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