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什么文件也没有,复议、起诉均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法院提审

想必大家都知道,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说,只要涉及因公共利益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那么均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且还要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并且就补偿安置方案听取广大被征收人的意见等等,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出意见权利等等,这是实施土地征收最基本的法定程序。

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因征收程序比较复杂,且涉及的范围又比较大等各种原因,有很多征收项目仍然存在未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甚至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就进行建设的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中遇到了征收方在未按照法定程序,比如,未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便推进征收工作的情况时,应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就结合凯诺律师此前办理过的案子来为大家浅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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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刘某等人是四川省某市某村村民,其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并在上面一直种植各种蔬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不断地建设,其承包的土地也因此被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对于征收,刘某是非常支持的,其还想着通过征收能让自己家的生活更上一层楼。但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刘某发现此次征收却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不仅没有看见任何的征收文件,而且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最主要的是,相关部门在未发布任何征收文件,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便将大量的土地给直接占用的。

对于这样的征收行为,刘某等人先后咨询了专业律师,从律师的解答来看,此次征收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等人便决定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最终经过几番查找与对比,刘某等人联系并委托了凯诺律师来处理此案件。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根据刘某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的案例又针对本案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并且根据研究的结果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不过,由于此次征收中相关部门什么文件也没有发布,于是,为了能找到征收方更多的违法点,也为了拿到更多的证据来帮助刘某等人,凯诺律师随后便指导刘某等人向有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公开刘某等人所申请的事项。随着相关部门的陆续答复,凯诺律师也在所获取的材料中发现了此次征收项目存在着严重的未批先建的情况。而且,最主要的问题是,刘某等人的土地也一直处于正常的耕种状态。

针对相关部门未批先建等的违法行为,凯诺律师按照维权方案,随即指导刘某等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然而,复议机关却以超期为由驳回了刘某等人的复议申请。针对复议结果,凯诺律师又指导刘某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然而,让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一、二审法院竟然都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刘某等人的起诉。

针对一、二审的判决,凯诺律师指导刘某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申请撤销一、二审裁定。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本案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转折点,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律师说法】

土地征收中,征收方依法主动公开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等文件是其的法定职责,也是推进征收工作最主要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未依法发布征收文件,未依法履行征收前置工作,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那从法律层面来说都是不合法的,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征收方违反法律法规,推进征收工作的情况,一定要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尤其是在征收补偿未到位,甚至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切勿一味地等待。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作为被征收人,一旦发现征收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自己分析案件情况,对于有必要的,应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争取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