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刻度上洞悉人生

作者:涂国虎律师

“人生的每个瞬间都值得你全力经营,用心体味。”,貌似漫长的人生其实就是由无数个过往所组成,回首过往,总有一些瞬间令人刻骨铭心,叫人感怀不已,之所以坚持将我的刑辩故事持续分享给大家,其实也是帮助自己回忆的过程,身处在国家大变革的时代,我也有幸见证了国家法治进步的点点滴滴,虽然自己全力付出过,但仍有着不少的遗憾,可遗憾也未尝不是另一种收获。“生在世间,人人都被社会赋予了角色,人人被绑缚着无尽的枷锁。”,请大家暂且先忘记这些枷锁,跟随我的思绪,穿越回那个时间的原点,一同见证案件主人公们的悲喜人生!

事之二十一:

时间不回头,人生没如果——潜逃近30年的死刑犯

当我看见那份卷宗时,窗外的银杏叶正黄。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的阅卷室里,我翻开这本沉甸甸的案卷,纸张已经泛黄卷边——那是一桩近三十年前的旧案。赣北某县,冬日凌晨,一起由盗窃转化为故意杀人的案件。一死一伤,凶手负案在逃,近三十年后才在南方某省的出租房里落网。

我是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他的辩护人。死刑复核阶段,这也是他最后的希望。

1997年冬天,赣北那个县城格外冷。

卷宗里的现场勘查记录写得清清楚楚:凌晨12点多,被告人陈某某撬开了一户人家的窗户,翻身进入。他在黑暗中翻找财物时,惊醒了睡在堂屋旁卧室里的男主人。两人扭打在一起,陈某某手里握着一把事先携带的匕首——他说那是用来防身的,在当时的盗窃预谋中,他并没有想到会“用上”。

女主人被惊醒,冲过来尖叫着求救。混乱中,男主人的胸部被刺中一刀,当场失血性休克死亡;女主人的腹部被划伤,经鉴定为重伤乙级。

陈某某跑了。

他从那个县城一路向南,步行、扒火车、搭过路货车,辗转到了广东、福建一带。此后近三十年,他不敢使用身份证,不敢坐火车、住旅馆,甚至不敢生病去医院。他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日结工资,住工棚。他在工地上认识了一个女人,女人不问他过去,两人搭伙过日子,生了两个孩子。

抓获他的那天,大孩子刚上小学二年级,小孩子还在幼儿园。

我到赣北某县看守所会见他的时候,已是初冬。

他从监室里被带出来,瘦削,面色苍白,眼窝深陷,眼神里没有任何光泽。我隔着铁栏杆做了自我介绍,说是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来的辩护律师。他愣了一下,嘴唇翕动了几下,说出的第一句话是:“还有用吗?”

那一刻,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我知道他的人生基本已经定格了:在逃近三十年,犯下命案,被害人亲属的伤口从未愈合,社会舆论不可能宽恕。但我还是坐下来,一页一页地跟他核对案卷中的事实。

“当年那晚,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问。

他沉默了很久,两只手反复搓着膝盖。

“我那时候年轻,二十出头,家里穷,老婆都娶不上。冬天没事干,就想着搞点钱玩游戏。”他的声音很低,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真的是去偷东西的,没想杀人。哪知道那家人警觉,我一进去就被发现了……他抱住我不放,他老婆又喊又叫,我慌了,真的慌了。”

“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手就那么捅出去了……”

他说到这里,双手抱住头,肩膀剧烈地抖动起来。三十年了,这一幕大概从未离开过他的噩梦。

回到南昌后,我开始仔细研究案卷。

辩护意见的核心方向很快确定:第一,本案在定性上,被告人没有预谋杀人,其主观故意是在盗窃过程中因情绪极度紧张而临时产生,与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有本质区别,主观恶性并非极大,属于刑法上“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形。第二,案件存在部分事实未查清的问题——作案用的那把匕首始终没有找到,直接证据链条存在断裂;被害人之一的伤情鉴定结论引用的重伤标准是旧的,与新标准存在出入。第三,被告人近三十年逃亡期间无任何新的违法犯罪记录,到案后坦白全部事实,认罪态度好,且有献血、向困难群体小额捐款等善行表现。

我把这些意见写成辩护词,提交了上去。

写完最后一句话时,我在电脑前坐了很久。我知道,这些理由在死刑复核案件中是常见的辩护要点,但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也需要温度。

那段时间,我还尝试联系过被告人的家属。

他妻子在电话那头哭得说不出话。她说,两个孩子天天问爸爸去哪儿了,她不敢说真话。家里就靠她一个人在镇上的小工厂做工,一个月两千多块钱。她说,她男人虽然过去犯了事,但跟她们生活的这些年,没打过孩子没骂过老婆,工地上挣的钱一分不少拿回来,“他老实得很,连跟人吵架都不敢”。

我小心翼翼地问:“能不能想办法凑一些赔偿款?哪怕是对被害人亲属表示一下歉意,在量刑上也许……”

电话那头沉默了。

她说,他们家徒四壁,住的是工地上拆下来的旧板房。她翻遍了所有的存折,加起来不到两万块钱。

我后来也了解到,被害人那边的情况同样令人心痛。男主人死后,那个家就散了。三十年了,被害人亲属从未收到过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补偿。

这个案子,两边都是破碎的人生。

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下来那天,南昌下了初夏的第一场雨。

我拆开信封,看见那个熟悉的名字,和那行冰冷的字——“核准死刑”。

裁定书的理由写得很规范,大体意思是:被告人入户盗窃被发现后,持刀捅刺被害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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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复读了两遍。坦白说,我早就知道这个结果的可能性很大——案子太老了,后果太严重了,社会影响太大了,而且被害人家属三十年来一直在信访。法律内的诸多辩护理由,在死刑复核的天平上,没有足够的份量去压住那一边。

可我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不是觉得判决不公。从法律和情理交织的角度看,核准死刑并非没有道理。我只是想起了被告人那双搓着膝盖的手,想起他说“脑子里一片空白”时抱头颤抖的样子。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一念之差,两条人命,三十年的逃亡,两个孩子从此没了父亲。这代价,无论怎么算,都太大了。

我合上卷宗,关了办公室的灯,一个人坐在窗前。

窗外就是赣江,从办公室这个角度望出去,江水在夜色中缓缓流淌,和对岸的万家灯火之间隔着氤氲的水汽。

我忽然想到,三十年前的那个冬日凌晨,那个年轻人从案发现场翻窗逃走时,大概也是这样一条河流。他可能沿着河跑,可能涉水过河,可能从此岸逃向彼岸。三十年过去了,他以为跑出了很远的距离,其实从未真正离开。

人生这条路,看起来漫长,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

那几步走对了,后面的路都是坦途;走错了,用尽余生也无法弥补。就像那个冬日凌晨,如果他没有翻进那扇窗,或者翻进去后放下刀,哪怕被抓住判个盗窃罪,几年出来,人生还有几十年的光景。可他偏偏在最关键的那一刹那,选择了最错误的方式。

我站起身,眺望远处的江面。

远处传来轮船的汽笛声,低沉而悠长。我想,我还会继续做刑辩律师。因为在每一个被告人的最后一道防线里,法律人的坚守,就是让每一条生命在被法律衡量的时候,都能听到一个理性的、有温度的声音。

哪怕最终的结果,不是我们想要的那一个。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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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国虎

高级合伙人

Tel:13970883319

涂国虎律师系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委员会专家,江西省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江西省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江西省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认定专家,江西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东华理工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律师学院兼职教授,民盟江西省委盟员,南昌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

部分经典案例:原南昌民用建筑设计所所长杨某贪污案(该案最终由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原抚州市商务局局长章某涉嫌受贿案(二审依法改判)、原新余市副市长廖某涉嫌受贿案、原江西铜业上海国际公司董事长苏某涉嫌受贿案、全国优秀公安刑警胡某某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罪一案,江西扫黑除恶第一案宜春刘某等涉黑案(二审依法改判)、南昌县曹某涉黑案(检察机关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等。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