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6月9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空间供给 提升登记服务”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海廷,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伟召,滨州市国土空间规划院院长张新华,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王景森,介绍滨州市《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和《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两项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丁海廷介绍,近期,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和不动产登记服务职责,围绕优化建设项目空间利用、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和《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两项政策措施。这两项政策分别聚焦建设项目空间利用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都是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回应企业群众需求、提升管理服务质效的具体举措。
《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有关情况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新期待。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空间,既关系到项目空间布局和公共功能配置,也关系到居住环境品质、城市界面形象和空间利用效率。
此次出台建设项目首层架空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重点聚焦两方面:规范首层架空空间利用,丰富居住空间类型,提升环境品质和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项目空间布局,通过合理不计容等政策引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立足滨州实际,滨州市率先探索、积极实践,为打造更加宜居、更有活力的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提供了政策保障。
从主要内容看,《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主要解决“哪些项目可以架空、架空空间怎么使用、规划管理如何把控”三个方面问题。
在适用范围上,政策明确新报建项目和规划调整方案项目,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首层架空;同时,政策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住宅项目,也包括符合条件的商业等非住宅建设项目,进一步拓展了首层架空空间利用场景。
在功能设置上,住宅项目首层架空空间可用于停车、住宅储藏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备站房、社区商业及公共开放空间等。符合规定的停车、储藏、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备站房和公共开放空间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商业等非住宅项目,也可结合城市更新和商业活力提升需求,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设置首层架空,平台下设置停车功能时,其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在规划管控上,政策同步明确了架空层高度、防护栏杆高度、退线要求、建筑密度、绿地率计算规则等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楼座与架空平台一体化设计,并对城市界面空间管控提出要求,协调相邻地块,减少噪声、光线及视觉干扰等影响,推动首层架空空间既能提高利用效率,又能保障安全、秩序和环境品质。
总体来看,这项政策既注重通过规划引导优化空间布局,也注重通过技术标准保障空间品质和管理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空间利用效率,丰富公共服务和开放空间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新期待。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有关情况
近年来,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不断深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不断提升。但从日常业务办理和群众诉求看,仍有一些现实需求需要进一步回应。
一方面,部分老年人、重病卧床、重度残疾、孕产妇等行动受限群众,仍然存在“出门难、办证难”问题;另一方面,新建商品房批量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小区集中发证等业务,集中办理任务重,服务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为切实回应企业群众急难愁盼,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登记服务由“窗口办理”向“主动服务”延伸,将以往实践中形成的上门服务做法,固化为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办法。
从主要内容看,《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主要解决“哪些情形可以上门、上门服务怎么办、服务风险如何防控”三个方面问题。
在服务场景上,《办法》明确适用于楼盘交付现场集中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批量办证、特殊群体预约上门面签、企业批量办证业务指导等情形。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申请上门服务的开发企业、符合批量办证条件的购房群众,以及行动严重受限、无法到场办证的特殊群体,实现服务对象和适用场景更加清晰。
在办理流程上,《办法》区分小区集中办证和特殊群体单独上门服务两类情形,分别细化操作流程。对楼盘交付现场集中办证,设立一站式服务专区,推动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合办公,实现登记业务现场审核、即时登簿、当场拿证,常态化落实“收房即拿证”。对特殊群体预约上门服务,严格核实办证意愿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次上门办结全部事项,当日归档材料、两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
在规范管理上,《办法》坚持便民服务与风险防控并重,明确双人经办、全程留痕、签字捺印确认、隐私保护等要求,并对不予上门服务的情形作出规定,防止服务过程中出现登记风险、履职风险。同时,明确上门服务全程免费,要求文明规范服务,配备适老化工具,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档案抽查和流程核查,确保上门服务既便民高效,又规范安全。
总体来看,这项办法既是对前期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升,也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规范登记服务流程、防范业务办理风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更加主动、精准、高效,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证需求。
下一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做好两项政策的解读宣传、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持在实施中完善、在服务中提升,及时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配套措施,切实把政策成效转化为管理服务提质、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和城市空间品质提升的实际效果。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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