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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0日晚上,安宁市坪子村口的小卖部。
老板正打瞌睡,一个披黑皮大衣的男人推门进来,头发长到肩膀,刘海遮半张脸,一身浓烈的松脂和汗味。
他说:“拿瓶酒。”
老板弯腰翻柜子时,几名警察从暗处冲进来,把人死死按在地上。
这个躲了227天的男人没挣扎也没喊,只是偏过头,看了一眼货架上那瓶还没递到他手里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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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龙中祥,坪子村本地人,1978年生。
2013年6月29日下午,他在村里蔬菜基地边上,当着十几个干活村民的面,用鸟枪打死了妻子的姐姐王芳。
然后钻进山里,凭着从小在密林里磨出来的猎人本事,跟几百号搜山的警察耗了整整七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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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中祥和王芬的婚姻,在村里老一辈人嘴里是“好开头的亲事”。
谈恋爱时他老实巴交,话不多但细心。王芬下地晒伤了脸,他翻山去镇上买药膏,天黑才走回来。
王芬家条件不好,妈常年病,姐姐王芳在外打工贴补家用,姐妹俩从小相依为命。
那时候龙中祥待王芬好,也待她娘家人好,逢年过节提只自己打的野兔送去,一家人吃饭和和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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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在婚后慢慢炸开的。
龙中祥分到的地太少,一亩三分,怎么刨都刨不出几个钱。他靠打猎补贴家用,但野物不是天天碰得到,十天半月空手回来是常事。
钱一紧,人就烦,人一烦,酒就喝得多。他开始酒后撒疯,先摔东西,后对王芬动手。邻居不止一次听见夜里院子里有女人哭,去劝,被他骂回来。更让人摇头的是,他连自己亲妈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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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芬起初还撑着,想着日子能过下去。但家里实在太穷了,她跟龙中祥商量,让他跟村里年轻人一样去外地打工。
龙中祥不去,她退一步说“你不去我去”,龙中祥还是不干,一句话堵死:“女人出去打什么工。”
王芬心寒了,跑回娘家找姐姐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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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这个人,用村里人的话说,“像半个妈”。
父亲走得早,母亲常年病,王芳从小扛着一家人生计,打工头个月发了工资,自己留五十,剩下的全寄回来给妹妹交学费。
听到妹妹被婆家这么欺负,她当场就炸了,要去找龙中祥理论,被王芬哭着拉住。
冷静下来后她想了个招——给妹妹重新介绍个对象。她托镇上打工认识的朋友,帮王芬相了个条件不错的男人。
这事传到龙中祥耳朵里,性质全变了。
一个猎人,最受不了的不是打不过野猪,是有人动他的圈。
王芳在他眼里就是一根刺,从那以后他逢人就说:“我两口子闹成这样,全是我大姨子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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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9日,矛盾最后一根弦崩断了。
王芬又跑了,龙中祥早上起来发现人不在,第一反应就是回娘家了。
他喝了一中午闷酒,下午提着那把一米多长的鸟枪,直奔王芳干活的的蔬菜基地,站在田埂上问她王芬在哪。
王芳说不知道。
两个人就在田里吵起来,越吵越凶。
龙中祥朝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地里干活的人松了口气,以为这事就过了。
过了半小时,龙中祥又回来了,枪背在身后。
他走到王芳面前,问她:“你怕不怕死?”
王芳站起来就跑。
枪响的时候,在场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
等有人敢凑过去看,她已经没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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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中祥跑进山里,这是他最熟悉的战场。
他在坪子村出生长大,从会走路起就往山上跑,采野果、摸鸟窝、追野兔,十来岁就跟着大人进山打猎。
成年后他几乎把方圆几百里的山踩遍了,哪个山头有山洞、哪条沟里有水源、哪片林子野猪最多,闭着眼都能走进去再走出来。
村里老人说,龙中祥打猎有个本事,他闻得出野兽什么时候经过,蹲一个位置一蹲就是十几个小时不动,直到猎物撞进射程。
搜山的警察领教了这份厉害。
专案组调了近三百号警力,全副武装进山。山里根本没有路,全是灌木藤蔓,走一步衣服就刮一道口子。
他们在山上找到临时搭的藤床、遗落的刀、好几处篝火灰烬、喝光的白酒瓶、踩灭的烟头。
东西都是龙中祥的,人就是看不见。
有一次搜到一处山洞,洞里铺着干草,旁边有一把没吃完的烤野鸡,肉还温着。人就在附近,但不知道藏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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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硬搜了几天,山太大人太少,只能撤。
专案组长后来跟记者说:“山里找龙中祥,比在地上找一根针还难。”
他们换了策略,专盯龙中祥的软肋——他老婆孩子。
情报显示他隔三岔五会偷偷下山,给王芬打电话,威胁她带孩子到山脚见面。
他还好几次摸进村里小卖部买方便面和白酒,戴个破帽子低着头,买完就走。
警方把周围几个店全布了暗哨,蹲了几个月。
2014年2月10日晚上八点多,他终于露头了。
被抓的时候,他身上那件黑皮大衣磨得油亮,头发缠成好几绺黏在一起,指甲缝里全是黑的。
奇怪的是,人不仅没瘦,反而比上山前还胖了一圈。
警方后来得知,他靠着打猎弄到的野兔山鸡,加上趁夜色溜下山买补给,硬是把大半年的艰苦逃亡吃成了野外求生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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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时龙中祥交代得很痛快。
枪是以前藏在屋里的,子弹一共就那么多,打完就没。
他承认杀了王芳,一点不后悔,说:“这女人太爱挑拨,把自己好好的家搅烂了。”
法庭上他全程低着头。
王芬坐在旁听席最后排,抱着胳膊一言不发。
她妈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来,轮到宣读判决时一直闭着眼,眼泪从眼角挤出来顺着皱纹往下淌。
龙中祥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来改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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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个案子时反复在想,龙中祥这身本事,要是当初走出大山当个护林员,或者给科考队当向导,说不定能活成另一个人。
可他偏偏把山当成自己的牢笼,把猎人的倔犟用在了最不该用的地方。
他把王芬当成自己的猎物,把王芳当成偷猎者,从头到尾没想明白一件事——
老婆不是猎物,大姨子不是入侵者,家不是他一个人的山头。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