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州太热了,5月中旬开始,我就不得不用空调。”租住在番禺城中村的阿吉是这样告诉记者的。正因为这半个月的空调使用,让他这个月的电费多出了足足100元。
今年5月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不仅让广东电网用电负荷三创历史新高,更让“敢不敢开空调”这一问题,成为广州城中村租户们讨论的热话题。有网友坦言,不开空调,伤的是身体,开了空调,不菲的电费伤的是钱包。而问题的根源,直指城中村中各路房东设定的,高于官方标准的电价。
事实上,2023年实施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在条例实施三年后,南都N视频记者调查发现,电费加收的乱象在广州城中村仍屡见不鲜。
租户之困1
贵价电费成消暑“拦路虎”
有年轻人为省钱选择弃用空调
阿吉租住的地方是番禺区的厦滘村,这里因相对低廉的房租,可地铁直达广州CBD的便利交通,以及较为完善的生活配套,成为不少外来年轻人落脚的选择。
不过,这里城中村的属性决定了,自建房租赁的水电费以及其他杂项费用的定价权,被牢牢掌握在房东的手里。
以阿吉为例,他与人合租的两室一厅房间月租仅需1600元,而电费需要1.3元/度。
在这种计价标准下,阿吉算了一笔账:空调开启一小时要消耗大约0.8度电,那么一晚上大约10个小时的空调开启成本就要8元左右,一个月下来,仅空调的使用费用就要超过200元。
因此,阿吉平时的消暑方式更加依赖自己的电风扇。但今年广州提前到来的高温天气,让阿吉和舍友在5月中旬开始决定使用空调。只不过,他从社交媒体上学来一招:空调打开两个小时让房间降降温,睡觉之前关闭转用电风扇。
开空调的代价就是大幅上涨的电费支出。根据阿吉提供的收据显示,5月份阿吉使用了246度电,需缴纳319.8元。对比没使用空调的4月份,5月份的电费上涨了近100元。
房东向阿吉提供的4月(上图)和5月(下图)收据。
相对于住在中间楼层的阿吉,租住在顶楼的住户则对空调有着更加迫切的需求。
詹莉从去年12月开始,单独租住番禺区蔡边村一栋自建房的顶楼房间。由于当地自建房并未在楼顶配有加厚隔热层,在高温天气下她的房间会比楼下更热。从5月开始使用空调以来,詹莉的用电量和电费都比四月提高了接近六成。
事实上,租户越需要使用空调,房东在电费这一项上就越可以实现更多的额外盈利。
2026年5月至10月,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每度约0.6088元计费。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标准,按每度0.6588元计费。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标准,每度电0.9088元。
若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核算,阿吉所使用的246度电仅需149.76元。因此,房东在电费的收取上,仅通过阿吉一个房间就可以赚到170元的差价。
目前,加收电费的情况在广州其他城中村也同样存在。有居住在荔湾区菊树村的租户称,房东开出的电费为1.2元/度;而一位居住在天河区珠村的租户反映,电费为1.5元/度,水费为6元/吨。
对于房东在电费上的加价,有年轻人选择硬扛高温。番禺区屏一村的租户柯琳表示,考虑到开空调的成本不低,在5月份最热的时候,她只使用风扇降温。即便如此,到了6月初她仍需要向房东缴纳72元电费,而她住的单间月租还不到400元。
租户之困2
一小时最高耗电近一度
已停产的高能耗空调成为“电费刺客”
除了高于标准电价的收费外,城中村房东为租客配备的空调本身也可能是难以察觉的“电费刺客”。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将空调能效等级划分为5级,并明确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热泵型房间空调器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单冷式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应大于等于能效3级指标值;采用转速可控型压缩机的房间空调器的APF,也应大于等于能效等级3级。
房东在租客房间内配备的一台5级能效旧空调。
实际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房间内的空调能耗多为3级能耗,而早在2022年就应停产的5级能效空调也屡见不鲜。唯有一处原属于房东自住的房间,配备了2级能效的空调。
以一台5级能效,额定制冷量3700W,SEER为3.89的空调来计算,该空调在满负荷工作下,每小时耗电约0.95度。若按照平均每天使用10小时进行估算,即使空调不会一直满负荷工作,但每月电耗也将不低于200度。
对此,家电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刘步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租户使用高能耗的空调,不仅特别费电,而且安全性不高。“更重要的是,租客在缴纳高额电费时,实际上是在为房东整备房间时的‘低采购成本’买单。”刘步尘说。
房东观点
“好租的房子就要1.5元电费!”
有人声称从未被监管检查或租客投诉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以租房的名义,接洽了沙溪村、厦滘村的多个房东。
沙溪村一位房东梁先生向记者报价称,其出租的一间一房一厅的居室月租750元,水费和电费的单价分别为5元/吨和1.5元/度。
当记者问及为何不按照广州市官方的居民阶梯电价收费以及同一个村内、不同房东开出1.2-1.5元不等的电价标准时,梁先生声称,自己岀租屋靠近村内主干道和大路出口,不仅交通方便,像电动自行车的充电也不收费。
沙溪村内的自建房。
“好租的房子都是1.5元的电费,那些1.2、1.3元的电费是不好租的房子,这才通过少收电费的方法吸引租客。”梁先生还强调,这里是自家建的房子,不会再额外收取其他的费用。
房东对二层房间安装的三个分电表。
相比于一房东,二房东对高价电费的收取问题上则有更多经营的考量。沙溪村承包公寓的一位经营者,对长租客开出的电价同样为1.5元/度,但他坦言,即使公寓所在的自建房设有官方的电表,业主也会按1元/度的价格向该经营者收取电费。
有厦滘村的房东在刚开始接洽时,开出了1.3元/度的电费,当记者表示是由熟人推荐来时,房东则压低声音表示,可以按1元/度的“友情价”收取。
不过,由于定价权始终掌握在房东手中,在调查期间,记者并未发现有房东开出低于或等于广东居民电价第三档的价格。
村口的公告栏上,贴满了招租信息。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沙溪村的一位房东对记者直言,此前并没有见过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检查,也没被租客投诉过。
“我们的房租已经比市区里面便宜不少了,最多也只是夏天交多点电费而已。要是按照0.9元/度的电费+固定加收管理费,租客自己会清楚哪种计价方式更划算。”该房东说。
不仅如此,为了规避检查,有房东还会按照居民电价+服务费的形式进行收费。詹莉提供的收据显示,她的房东表面上按照0.8元一度的电费收取,但实际上按照每度电还要额外加收0.5元的“服务费”。更重要的是,这项“服务费”并不会在租赁合同中体现出来。而阿吉、柯琳均没有与房东实质签订租赁合同。
对于房间内配备高能耗空调的问题,记者调查中发现多数房东均对此闪烁其词。有一位房东表示,“要是觉得能耗高,可以自行换空调,就看租户自己觉得划不划算了。”
律师看法
租户维权成本高
监管人员依赖“被动投诉”
那么,房东无视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加价收取电费的现象,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租户应如何维权?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在接受南都N视频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详细解答。
“电价制定权归国家专属,任何非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加价收费。”何生廷表示,房东并非法定供电企业,仅属于转供电代收主体,无权自行设定高于电网公示的居民电价,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擅自制定电价、违法加价。
而对于房东在基础电费之上的拆分收费名目,例如总表模式下的基础线路损耗、楼栋公共用电等,何生廷认为其本就属于出租方提供租赁配套设施的固有成本,不能无条件转嫁给租户,更不能以“损耗”为借口大幅抬高电价、赚取差价。
面对上述违法行为,理论上租客可以拨打12345举报,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处理。若协商、投诉无果,租客也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要求房东返还长期多收取的电费差价。
但何生廷发现,实际上租客的法律意识、取证意识较为薄弱,且无法获得房东向电网缴费的总账单等数据,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加上电费按月收取,单次差价不高,租客很多时候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单户租客每月电费差价通常在几十至几百元不等,若走诉讼程序,需耗费时间、精力,高企的维权成本也让部分租客主动选择放弃。
“广州城中村楼栋密集、出租户数量庞大,还有房东、二房东不同出租情形,属地监管人员更多依赖‘被动投诉’,缺乏主动入户排查,让房东产生‘监管不会上门’的侥幸心理。”对此,何生廷认为,目前的行政执法惩戒威慑力不足,电费加价乱象的治理更多停留在“个案处理”。
他建议,租客签约之前,应提前核查官方电价标准,不盲目接受所谓的“行业惯例”的高价电费。其次要仔细查看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电费单价、计费方式、缴费周期。在入住当天,租客可以和房东共同核对分表、总表电表读数,拍照、录像留存,并提前向房东了解是否存在公摊电费,若存在应明示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根据采访对象要求,阿吉、詹莉、柯琳均为化名)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摄影:南都都市暗访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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