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钱坤)6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及三四轮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销售、维修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从源头整治电动三、四轮电动车行业乱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对城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及维修网点开展全覆盖检查。执法重点聚焦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严厉查处销售无工信部公告、无3C认证、无出厂合格证明的非标车辆,依法整治商家虚假宣传、私自改装、非法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经营端堵住安全漏洞。
整治过程中,执法部门坚持监管执法与普法宣传并举。工作人员逐店核查经营资质、车辆来源及产品认证资料,细致排查改装拼装隐患。同时,现场开展政策宣讲,向经营主体普及车辆管理规定和合规经营要求,引导商户自觉守法经营、严守行业规范,主动杜绝非标车辆销售和非法改装行为。
此次行动重点对温泉、咸安城区经营门店开展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经营门店7家,张贴管理通告7份,发放安全宣传手册20份,有效强化了商户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经营市场秩序。
据悉,未纳入工信部公告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安全标准不达标,车辆防护、制动、稳定性能存在明显缺陷,无法办理注册上牌手续,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深化全域常态化监管。紧盯非标车辆隐蔽销售、异地流入、线上违规配送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打击各类违法销售行为。严格落实中心城区限时禁行管控措施,健全常态化巡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守护群众道路出行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未经公告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得登记上牌、禁止上路行驶。请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理性辨别商家宣传,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低速电动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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