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通告

昔阳县广大居民和相关单位(企业):

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是维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重要举措。当前,部分单位及个人为降低成本、图方便省事,擅自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农田林地等区域,不仅严重破坏污染土壤与水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严厉打击违规倾倒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秩序,现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罚规定及合规处置方式郑重告知如下:

一、明确法律红线,严禁违规倾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

二、严肃处罚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规定的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超范围处置建筑垃圾:依据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依据第二十条,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对非法倾倒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破坏耕地林地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规范处置流程,送至合规场所。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源头分类、密闭运输、定点消纳、资源化利用”原则,所有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经主管部门备案或许可的合规消纳场所处置,昔阳县建筑垃圾处置地点为昔阳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址:昔阳县李家庄乡黄龙辿村榆林沟),联系电话:15536352999,联系人:马经理。请需要清运建筑垃圾的居民和施工工地等务必将建筑垃圾自行运输至以上地点(若无专门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可联系马经理上门清理)。

四、畅通举报渠道。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良好氛围,现开通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监督、踊跃举报各类随意倾倒、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354-4157785。

五、强化自律意识,共建美丽家园。维护环境秩序,人人有责,各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处置行为,杜绝侥幸心理;广大居民要增强环保意识,主动监督身边违规倾倒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住建、环卫、城市管理等部门举报,共同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让大家携手并肩,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置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倾倒行为,共同守护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环境!

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昔阳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2026年6月6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