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播男主搔首弄姿,引诱寂寞女子抢做“一姐”,近日杭州网友向国家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平台举报反映,杭州喜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予文化”)对高额打赏缺乏管制,男团和所谓的粉丝涉嫌诱导至一名女子半年打赏260多万元,涉案资金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女子的丈夫已正式向网信部门实名举报,称“喜予文化”旗下主播存在情感诱导、等级攀比、私下送礼等违规情节。这起事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更揭开了当前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的冰山一角——,让受众争当“榜一大姐”“榜一大哥”的虚荣被精心设计成收割机,当平台风控形同虚设,监管的利剑该如何落下?值得深思。

案由:260万夫妻共同财产的“情感豪赌”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交易记录,从2024年12月到2025年7月,短短半年多时间,其妻子名下的两个抖音账号,向喜予文化旗下主播“聪子嘿”等,平台打赏、抖音群聊红包等方式累计支付金额高达26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购买的“礼品”、经过半年多的维权和协商,事主只拿回了40多万元。“超过一半的钱都流向了主播‘聪子嘿’,光他一个人就拿走了100多万。”当事人痛心地表示,这些钱全部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播一步步诱导陷入“温柔陷阱”。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涉事主播不仅在直播间通过“冲榜”“晋级”等话术刺激用户非理性消费,更严重的是,双方脱离平台监管,频繁进行私下财物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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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被诱导赠送名牌服饰、项链、眼镜等贵重礼品,主播也存在回赠行为,这种“情感捆绑”进一步加剧了用户的非理性付款。目前,当事人已整理好完整的证据链,包括打赏流水、诱导话术录音、私下送礼凭证等,并正式向中央网信办及相关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这起事件,成为近期“清朗”专项行动下,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监管样本。

并非个例:喜予文化的“违规前科”与管理失序

深入调查发现,喜予文化卷入此类纠纷并非首次。今年3月,浙江本地媒体就曾报道过市民韩女士的类似遭遇。韩女士为喜予文化旗下一名男主播打赏并私下送礼,发现主播对多名粉丝使用“广撒网”式的恋爱套路后,要求退款却遭推诿。尽管喜予文化事后承认主播存在违规,但仅同意退还私下礼物费,拒绝退还平台打赏款,最终调解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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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显示,喜予文化主营主播孵化与演艺经纪,签约主播众多。然而,伴随其业务扩张的,是频发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以及大量关于主播行为不规范的投诉。这暴露出该公司在主播管理、合规运营方面存在严重漏洞,甚至可能为了业绩默许“擦边”与诱导行为,成为直播打赏乱象的“高发地”。

全国透视:直播打赏乱象的“千层套路”

事实上,杭州的这起案件只是全国直播打赏乱象的一个缩影,其中“诱导高额打赏”“虚假宣传”“私下交易”成为三大顽疾。在全国范围内,类似“榜一大哥”倾家荡产、未成年人盗用家长资金打赏、主播以恋爱为名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

许多MCN机构通过设置“贵族等级”“进场特效”“专属客服”,让打赏金额与虚拟身份挂钩,刻意制造阶层感,刺激用户的虚荣心与攀比欲。主播利用话术库,对高净值用户进行“情感陪护”,甚至以“结婚”“生子”等虚假承诺诱导大额打赏。同时,通过谐音词、二维码等方式,引导用户添加微信,进行线下见面、送礼,将平台流量转化为个人私产,不仅逃避平台抽成,更逃避了监管视线。

平台之责:风控为何“失灵”?

在这起260多万元的巨额打赏中,一个关键问题无法回避:为什么半年多的持续大额异常交易,没有触发平台的有效风控?根据《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消费提醒机制、打赏限额机制和异常行为监测机制。然而,在该案例中,平台显然未能尽到应有的主体责任。

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认为,当前部分直播平台为了流量与流水,对“大额打赏”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风控系统更多是针对黄赌毒等显性违规,而对于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情感诱导与私下交易,未积极履行平台监管职务和义务。平台不仅是技术提供者,更是交易场所的管理者,若未能落实审核和监管义务,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愈演愈烈的直播打赏乱象,监管部门的重拳正在落下。中央网信办“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已明确要求:严禁以打赏金额设置等级特权,严禁通过暗示、互动引导刺激非理性打赏。对于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MCN机构,将面临停业整顿、列入失信名单的严厉处罚;对于平台,则需健全快速退款机制,协助用户追回受损资金。从民事法律角度看,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打赏,若存在诱导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该行为可被认定无效,为受害者追回损失提供了法律依据。

260多万元的损失,警示着直播行业的野蛮生长必须终结。治理直播打赏乱象,不能仅靠用户的自律或事后的投诉,更需要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用技术手段堵住漏洞,用严格的管理制度斩断诱导的黑手。唯有让直播回归内容与价值的本质,而非一场精心设计的“金钱游戏”,这个行业才能真正迎来清朗的天空。

消保委警示:高额打赏等行为属于不理性甚至变态式畸形消费该制止

网民在享受到网络带来情绪价值的同时,要自己做到理性谨慎,类似的高额打赏、送礼、频繁送红包等“吸金”现象,绝大部分是在某种情感的诱导下实施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等价交换的消费,是通过网络渠道产生的畸形商业模式驱动下的属于严重的不理性和变态式“畸形”网络消费行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等价交换的消费,应该严厉制止;网民遇到类似的情况要加强心理防范,一旦觉醒了和发现了自己或者自己身边的人上当受骗了,要及时向管理部门申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为或者自己和的受骗的亲朋好友维权,同时呼吁立法解决屡禁不止的类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