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鱼峰二大队民警在官塘大道开展机动车超速整治工作时,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触发了测速设备预警。

然而,车辆并未按常规路线驶入检查点,周边布控的警力也均未发现该车踪迹。由于摩托车号牌悬挂于车尾,测速设备未能抓拍到号牌信息,驾驶人佩戴头盔也无法识别身份,车辆一度失去踪迹。

任务结束后,民警没有就此作罢,立即组织人员在监控中心开展溯源排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排查官塘大道及周边路段的监控视频,终于发现,该车当时是从检查点附近另一条宽阔的辅路下行。并在一处十字路口的监控画面中,清晰捕捉到了该摩托车的号牌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迅速通过车牌信息联系上车主,告知其车辆超速违法事实,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6月7日,驾驶人到大队,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6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了针对性交通安全教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交管部门提示:

十次事故九次快

超速一秒,危险十分

请保持安全车速

遇弯道、湿滑路面提前减速

别让追求速度变成奔向危险

平安到达比“快”更重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