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公告,依法注销编号为“用字第3609002025XS0001571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告显示,该注销系根据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作出,自即日起该意见书依法注销。

据快查,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300750.SZ)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是枧下窝锂矿的探矿权人。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12月17日发布的用地预审与选址行政许可信息,上述被注销的意见书所对应的项目,正是“江西省宜丰县圳口里-奉新县枧下窝锂矿采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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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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