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鱼台县一辆车牌为鲁H56*16的货车,在车身悬挂带有低俗用语的榴莲销售标语,引发公众争议。该网友表示,此类宣传内容格调低下、违背公序良俗,网络和公共空间并非 “法外之地”,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规范此类营销行为。

从网友上传的图片来看,这辆货车车身张贴的红色横幅标语中,包含 “父老乡亲放屁都是榴莲味” 等低俗表述,以粗鄙、戏谑的语言风格博眼球,试图通过夸张甚至不雅的表达吸引消费者注意。这种以低俗博流量的营销方式,不仅污染了公共视觉环境,也引发了不少市民的反感。

有市民表示,商家想要宣传促销、吸引顾客无可厚非,但应当坚守文明底线,采用健康、得体的宣传方式。低俗标语看似博人眼球,实则拉低了城市文明形象,也容易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也有网友指出,此类营销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中关于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规范和整治。

截至发稿时,相关部门暂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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