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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近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涡河流域现场投放鱼苗65万尾,以务实举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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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采取人工放流与流槽放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鱼苗投放。

据了解,此次投放的鱼苗主要为鲫鱼、草鱼、鲢鱼等本土原生鱼类,其中,鲢鱼滤食浮游藻类,抑制水体富营养化与蓝藻爆发;草鱼摄食水生杂草,调控水草过量生长;鲫鱼摄食有机碎屑、底栖生物,清理腐殖质。这些鱼类的投放,对修复生态结构,筑牢涡河生态屏障,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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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是由蒙城县人民检察院、蒙城县河长制办公室、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建立。目前,已在涡河、芡河、鲲鹏湖公园建立三处放流基地,连续四年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超过200万尾。所需鱼苗费用,均是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违法行为人支付的生态修复费用。

第10323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蒙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王福兵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