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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星期二(6月9日)通过了涉对美国投资特别法施行令,将对美投资范围限定在预期无亏损风险的项目。

这一决定是在首尔召开的国务会议上作出的,标志着韩美战略投资合作进入新的制度化阶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总理金民锡9日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上述内容的《关于韩美战略投资运营及管理的特别法施行令》。

该施行令是对此前国会通过的涉美投资特别法的具体化和操作指南,明确了韩美联合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和运营规则。

对美投资特别法规定,韩美遴选投资项目须满足“商业合理性”标准,而该法施行令将范围进一步锁定在无亏损风险的项目上。

这意味着,任何拟通过该机制进行的对美投资项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在商业上具备可行性。

新规主要内容包括,对美国投资项目要创造充足的现金流,以保障韩方在投资存续期内可获得的预期收益足以冲抵投资本息。这一条款旨在确保韩国纳税人的资金不会被投入到高风险或低回报的项目中。

施行令还规定,若自投资项目落地之日起20年内出现亏损,韩方可经与美方协商调整分配比例。这一条款为韩方提供了风险对冲机制,一旦项目表现不及预期,韩国政府有权要求重新谈判收益分配方案。

此次涉美投资特别法施行令的通过,正值韩美经济合作持续深化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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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对美战略投资,涵盖半导体、电池、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投资风险管控标准,有助于提升韩国企业对美投资的信心和稳定性。

分析人士指出,该施行令的出台反映了韩国政府在扩大对美投资的同时,对财政风险和国民税收的高度关注。

将投资范围限定在“无亏损风险”的项目,虽然可能会缩小可选投资标的的范围,但有助于保障韩国国家资金的长期安全。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官员表示,该施行令将作为韩美投资合作的重要制度框架,确保两国在战略产业领域的合作既高效又稳健。下一步,韩国政府将根据施行令的具体条款,与美方协商确定首批候选投资项目清单。

施行令自国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韩国政府计划在未来数周内公布具体的项目遴选流程和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