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0日讯 非法运输汽油好比“移动炸弹”,稍有不当就极易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近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史口派出所在日常巡逻中现场查获一起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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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15时许,史口派出所民警巡逻到辖区化工园区某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形迹可疑,看到警车后走走停停。民警在喊停该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盖某躲躲闪闪,驾驶室里还传出浓烈的汽油味,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车内后座已经全部拆除,放置了储存汽油的油罐,现场查获作案加油机一台,容积300升储油罐一个,散装汽油约20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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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盖某已被东营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涉案物品均已被依法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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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危险性极高。私自露天买卖、储存散装汽油,缺乏专业防护设备和安全保障,极易受高温、静电、明火等影响,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公共安全。散装汽油属于严格管控危险品,严禁私自买卖、储存、运输。切勿贪图小利铤而走险,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最后得不偿失。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实习记者 韦蒙薇薇 贺泓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