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花百万元为孙子购房,晚年摔伤失能,生活难以自理,儿子独自承担照料重担,孙子却未露面照料。巨额赠予背后,赡养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
奶奶百万积蓄赠孙买房
今年88岁的陈阿婆,于2020年变卖个人房产,收获150万元卖房款。出于疼爱晚辈,老人将127万元交由前儿媳打理,全款为孙子小强购置房产,房产直接登记在孙子名下。此后多年,老人一直和儿子阿建在此房屋居住。
直至2025年,陈阿婆意外摔倒,身体机能大幅衰退,彻底丧失自理能力,日常起居、饮食用药全程需要专人看护。陈阿婆的儿子阿建说,自摔伤失能后,获赠房产的小强没有来探望、照料,也未承担赡养开销。
儿子独自赡养老人难以为继
阿建表示,陈阿婆每月虽有6268元退休金,但老人行动不便,需要专人照料,加上日常饮食、药品等开销,退休金不足以覆盖全部支出。而他早年患有轻度抑郁,无法正常工作,目前处于病休状态,每月仅有600元收入,无力独自承担母亲的高额生活开销。
阿建:“保姆照顾她加在一起要吃3000多,我所有的钱都用来维持她的生活,实在撑不下去了,存款都花光了。”
阿建认为,他的儿子小强无偿接受奶奶的房产赠与,理应承担相应赡养责任、分担养老开支。
前妻质疑前夫推脱赡养责任
对于阿建的诉求,老人前儿媳却有着不同看法。陈阿婆的前儿媳阿红表示,当初两人离婚时,家中房产和财物都被对方挥霍一空。对方是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却一直不愿外出工作,如今大概是手头拮据,才借着陈阿婆的名义挑起事端。
她还说道,孩子刚毕业,并没有赡养的能力,且陈阿婆还有两个儿子,本就不该由孙辈承担赡养责任。
律师分析
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讲,孙子对奶奶并不负有直接赡养义务。奶奶此前为孙子买房属于无偿赠与,双方也没有约定附加赡养条件,且赠与行为发生时孙子尚未成年,因此孙子本就无需承担赡养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奶奶的两个儿子丧失赡养能力或已经离世,同时孙子具备赡养条件时,孙子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
调解员结合法律与情理提出看法,陈阿婆倾尽积蓄帮扶晚辈,孙子小强也应当分担部分家庭压力,给予老人相应关心。调解员劝说小强,既然接受了奶奶倾其所有的赠与,念及亲情,理应主动照料老人,比如定期购置物资、在生活上多加关照。
陈阿婆的前儿媳阿红称,小强本身愿意孝顺奶奶,但提出一个要求:用于赡养老人的资金必须直接交给陈阿婆,不能经由阿建之手。
她还表示,此前陈阿婆准备做手术时,她的两个儿子都未曾到场,全程都是孙子在旁照料,孩子真心愿意照顾老人,只是不想和父亲产生牵扯。
另外阿红透露,小强目前正在出差,等他回来后便会陪同孩子一起前去看望奶奶。
舐犊情深,老人倾尽所有成全晚辈,是世间最纯粹的亲情。而知恩图报、敬老尽孝,是晚辈不可推卸的责任。亲情从来不是单向付出,唯有彼此体谅、双向奔赴,才能让老人安享安稳晚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