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随着气温持续上升,邕江沿岸游泳、漂流、桨板、皮划艇、摩托艇等涉水休闲运动日益增多。其中,邕江游泳和桨板运动呈井喷式增长态势,部分市民不顾自身安全,随意闯入或穿越船舶通航密集的主航道,严重影响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维护畅通有序的水上通航环境,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人员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南宁海事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责主业,依法整治各类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积极排查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防范水上险情事故发生。
1
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制止碍航行为。加大邕江市区通航水域巡查频次,在邕江大桥、清川大桥等市民涉水活动集中的重点水域进行定点值守和流动巡查。执法人员对进入航道内游泳、划行桨板等涉水人员开展面对面劝导和警示教育,现场讲解航道内活动的安全风险,劝导市民远离航道水域,选择安全合规的涉水活动场所游玩。对于屡劝不听、拒不配合者,依法予以处置。
2
实施水上临时交通管制,保障通航安全。自6月11日起,每日1530时至2000时对邕江西明大桥上游296米至青山大桥下游74米航段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禁止船舶航经管制水域,待管制水域重大安全隐患消除再解除管制。
3
加强通航管控,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通过VHF、短信、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提醒途经邕江市区航段的船舶降速慢行、加强瞭望、鸣笛示警,最大限度规避突发风险。同时,督促各航运企业及船舶船员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密切留意水面动态,谨慎驾驶,全力防范船舶与涉水人员发生意外接触。
4
加强备勤值守,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更新调整应急力量部署,在重点航段安排应急艇及应急人员随时待命。发现人员遇险或突发险情,第一时间开展水上救援与应急处置。
5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知识普及。向市民普及邕江是国家航道,不得随意侵占,游泳、桨板、游艇、摩托艇等水上休闲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得妨碍船舶通航安全,否则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海事部门提醒,航道是船舶通行的“高速路”,进入航道内活动十分危险。参与涉水活动的有关机构、市民和游客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切勿到航道内进行游泳、漂流、划行等活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如遇险情,可及时拨打水上搜救电话12395寻求救援。
水上安全知识小课堂
如何辨别航道?
邕江是西江水系干线,属于内河三级等级航道,全线通航船舶。邕江沿线设有航标灯、桥涵标等明显的助航标识,在桥区水域,江面主航道两侧一般设置有红、白浮标,为船舶主要通行水域,严禁游泳、桨板运动等人员进入。
在航道内运动会有什么危险?
航道犹如水上公路,船舶交通流量大,过往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会产生波浪和暗流等,具有较强冲击力和吸附力,涉水人员可能被水流冲击、船舶撞击或卷入螺旋桨造成机械致命伤,给自身置于极度危险之中。尤其在邕江大桥桥区航道范围内,受限于通航孔布置和通航净宽影响会加剧船舶操纵难度,容易发生船舶紧急避让航道内游泳者、桨板撞击邕江大桥桥墩的重大安全事故。另外,船舶驾驶台往往在船舶后方,有一定的视觉盲区,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并不像车辆那样能及时“刹停”,一旦出现险情,无法在短距离内让船舶停下来,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如何安全有序开展水上运动?
水上运动应在主管部门划定的水域内进行,或参加经批准的水上活动。未经批准情况下,不能擅自进入航道内进行游泳、漂流、划桨板或皮划艇、尾波冲浪等运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水上运动有哪些事故案例?
救援人员将两人救起。图源:央视新闻
2026年5月16日晚,重庆嘉陵江7人划桨板(3板串联、部分人员未穿救生衣)遇货船浪涌翻覆,1人因脚绳被卡趸船底部遇难,其余6人获救;涉事群体为亲属结伴“夜划”,属典型野划行为,重庆海事局已立案调查。
现场情况。图源:国家应急广播
2025年7月27日,受台风天气影响,浙江温州永嘉县楠溪江雨水充沛,水流湍急。有四人结伴擅自下水划桨板游玩,其中一人失联,经过搜救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水上运动有什么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根据《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第二十三规定:“在禁止的区域下水游泳、垂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根据需要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19〕4号)规定:“严禁违法占用航道。水上体育竞技、游乐等活动应在划定的专用水域内开展。专用水域应标明明显界线,不得侵占航道。”
来源 | 南宁海事局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孟庆鑫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