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2025年,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聚焦民生领域,依法惩处一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东莞市大岭山好佰年领秀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扇面、志愿服务手册、宣传单等媒介印制医疗广告,对外发布“大湾区连锁品牌至今已服务超80万人次”等内容,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布“专家团队所展示的19名诊疗医生”的内容,实际仅部分医生在当事人登记住所进行诊疗活动。上述医疗广告存在未经审批发布和含有诊疗效果对比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有诊疗效果比对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800元的行政处罚。
二、东莞市茶山初盛元养生保健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门店内张贴“鲜莱倍富硒高钙益生菌羊乳粉”的广告宣传简介,含有“抗气化、抗衰老、防癌、抗癌、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预防老年痴呆、修复细胞”等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东莞市大莞营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公司正式在东莞成立……截至2024年底,大莞营在全国范围内开设有1098家成人体验馆……内蒙古宝妈小李,兼职做分销,3个月赚12万!……”等广告内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布“中国成人用品市场年增速超300%,但95%的男性尚未体验……”等广告内容,没有表明数据的出处;发布“小白也能年入30W……高收益回报……”等广告内容,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做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未明确表示、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没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东莞大岭山俪仁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取得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的授权许可,在其经营场所挂有“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专科联盟单位”“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专科联盟医院”的牌匾及招牌。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940元的行政处罚。
五、东莞市合利家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发的楼盘营销中心大厅内发布“TOD未来时代到站即到家”“家门口东莞西站4轨交汇城际轨道(2条)莞惠城际:约9分钟(2站)到西平西;约16分钟(3站)到东城南”“TOD未来时代地块隶属于望牛墩,无需电脑分配,直升入学东莞公办第四名学校——望牛墩中学”“省一级中学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成果丰硕东莞初中排名(资料来源:网络整合)望牛墩中学位列东莞第六,东莞公办学校第四”等广告内容,且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及预售许可证书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升学承诺的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广告、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及预售许可证书号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及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5057.5元的行政处罚。
六、东莞市黄江裕元精成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经审查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国已上市司美格鲁肽“减重版”药品“诺和盈”、我们门诊部有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您提供个性化、安全有效的体重管理,其安全性和耐受特性已得到明确,由医生通过血常规、生化检查、体脂等全面评估你的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合诺和盈?治疗,并制定专属方案”等内容的处方药广告推文。推文中含有诊疗方法和安全性的断言。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处方药广告、发布含有诊疗方法和安全性的断言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及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东莞市泰杰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电商平台开设的专营店销售品名为“杰医绅医用足下垂矫正器”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时,发布“改善足部拖行、防下垂、轻便减少负荷、矫形”的广告内容与该产品备案的“用于人体足部部位外固定和支撑”的用途不符;销售品名为“FOCUBOODY医用膝关节固定支具”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时,发布“膝关节急性扭伤,韧带损伤固定,术后代替石膏,膝关节骨折固定,避免造成二次损伤”的广告内容与该产品备案的“用于人体下肢部位外固定和支撑”的用途不符。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功能功效的任何证明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740元的行政处罚。
八、东莞幸福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视频向老年人宣传其经营的“低频磁脉冲治疗仪”具有打通经络、改善五脏六腑的机能,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对失眠、糖尿病、痔疮具有作用,但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功能功效的任何证明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广东如丰酒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酒后带来的洒脱放松和自在舒畅的感觉,谁喝谁知道……过年不喝酒,人生路白走……适当饮酒助消化……酱香型白酒是酒中唯一可以起到保健作用,对身体伤害最小的白酒”等广告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的功效、诱导、怂恿饮酒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东莞市兴煌百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贴有“清宫寿桃丸”的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皇帝的丹药、清宫寿桃丸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享有救急症于即时挽垂危于顷刻的美称、清宫寿桃丸一个阶层的养生方式”等内容。该药品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津广审准许字[2024]第100153号)核准的广告样件内容不一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构成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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