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拇指在屏幕上游走,已经不再需要大脑发号施令。它知道该滑到哪一行,该在哪一句话上停下来。你留在我生活里的顺序,我早就背熟了——不是刻意去记的,就像一首歌,从来没坐下来认真学过,可在某个夜晚突然就能把整段旋律都哼出来。
我又打开了那个文档。它一直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里,没有标题,只有光标在那儿一闪一闪,像一颗我从来没要求自己记住的心跳。我往上添一句,又删掉。保存,关闭,再重新打开。这个过程我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写到你的时候,我甚至分不清这究竟是在写你,还是在绕着你写。你已经变成一个会自动嵌进句子的形状,像一个本该是句号的地方,我偏偏要放一个逗号。那停顿早就不属于我了,可我还是舍不得让句子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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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有些人离开了会留下一个洞。可你没有。你只留下一阵穿堂风,一份永远没写完的草稿。不发出去,不发表,就那么搁着。我没有非要完成它,也狠不下心彻底删除。每次打开,好像只是为了确认你还待在那行字里,没有走远。
但你知道吗,我慢慢开始喜欢这个动作了。它不再是那种揪着过去不放的自虐,更像是一场安静的告别仪式。每一次写下再删去,都是在把你从我身体里挪到更远一点的地方。光标一次次明灭,像在帮我练习——练习在没有你的世界里,也能独自按下那个句号。
总有一天,我会关掉这个文件夹,然后彻底忘了再打开它。我会在某天清理桌面时瞥见它,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把它们清空。我知道那一天会来的。但不是今天。今天,我又写了你。而写完这一遍,我感到自己比昨天更轻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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