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一起恋爱期间财产返还纠纷案件进入庭审程序,该案尚未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媒体不对案件事实、当事人主观意图及裁判走向作任何预判与研判,仅以此案庭审过程为样本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明晰婚恋往来中的民事法律边界,树立证据留存意识。

婚恋关系兼具人身情感属性与财产民事属性,交往过程中资金转账、实物赠与、各类消费支出往来频繁,一旦感情破裂,极易引发财产返还争议,此类纠纷也成为基层民事审判中的常见案件类型。本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诉辩主张存在分歧,双方均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诉讼流程,当事人本人未到庭参与庭审,在客观上增加了案件事实核查的难度,也延长了庭审审理时长。

从庭审呈现的流程细节来看,不少纠纷隐患均源于交往期间法律风险意识缺失:当事人在日常钱款支付、车票购置、医疗花费、贵重首饰交付等财产行为中,未妥善保管转账单据、消费票据、物品交付记录、聊天约定记录等证据材料,导致诉讼中部分财产往来事实缺乏有效凭证支撑。同时,民事交往应当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隐瞒个人重要身份信息的行为,既违背人际交往道德底线,也极易成为婚恋矛盾激化、引发财产诉讼的导火索。

本案原告方诉讼请求依据为民法典不当得利制度,《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细化不当得利返还规则,排除赠与、债务到期清偿等法定无需返还的情形。这也为全体民众划定清晰法律标尺:恋爱期间小额礼节性赠与一般无需返还,而大额资金、贵重物品等附缔结婚姻预期的财物给付,在婚恋关系无法维系时,财产给付方可依法主张返还,但其权利实现的核心前提是完整、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撑。

司法审判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摒弃主观推断,全部案件事实均需依靠证据予以佐证,无证据则难以主张民事权利。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将恋爱中的彼此信任等同于财产往来无需留痕,一旦产生纠纷便陷入举证不能的困境,自身合法财产权益无法得到司法有效保障。

该案为广大婚恋交往人群带来深刻法治警示:情感相处可以包容温情,财产处分必须恪守法度。在恋爱交往中,要厘清自愿赠与与附条件给付的界限,大额财物往来主动留存转账凭证、文字聊天记录、物品交接凭证等资料;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披露个人关键信息,从源头规避民事纠纷。

法治是守护人身与财产权益的底线屏障。唯有将法律思维融入日常人际交往,重视证据留存、严守诚信准则、明晰权利边界,才能减少婚恋类财产诉讼的发生,用规则守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平稳有序的民事交往秩序。(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