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不少出借人面临借款逾期难追回、维权成本无人承担的困境。很多当事人疑惑,有借条、转账记录,逾期欠款为何迟迟无法兑付?约定的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损失能否由违约方承担?近日,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徐宁律师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落幕,通过专业缜密的诉讼策略与全程负责的办案态度,成功全面支撑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帮助当事人足额追回借款本金、逾期利息,且所有维权成本均由违约方承担,切实守住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本案中,当事人作为出借人,于2025年8月14日向借款人出借15万元,双方明确约定借款期限至2025年8月30日,同时书面约定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承担出借人追讨借款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损失。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无故拖延还款,经多次沟通催告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当事人委托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徐宁律师介入处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接受委托后,徐宁律师秉持严谨负责的办案理念,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条。针对本案事实,精准调取银行转账凭证、书面借条、保全缴费单据、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夯实案件事实基础。同时,结合案件争议焦点,精准适用法律条文,明确核心代理意见:一是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已足额履行出借义务,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构成根本违约,应当全额返还15万元借款本金;二是借款人逾期还款,需依法支付逾期利息,填补当事人资金占用损失;三是双方已书面约定违约方承担维权相关费用,本案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均为当事人合理维权支出,应由违约方全额承担。

庭审过程中,借款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主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徐宁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完整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充分论证我方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部事实后,完全采纳了徐宁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约返还借款,逾期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借贷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双方关于维权费用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借款人十日内向当事人偿还全部借款15万元,按年利率3%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同时全额承担1万元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维权费用,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以实现。

本案的胜诉,充分彰显了大硕律师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的专业把控能力与极致负责的服务态度,精准把握民间借贷审判规则,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结合本案,大硕律师特此提醒广大民众:民间借贷过程中,务必留存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完整凭证,明确约定还款期限、逾期责任及维权费用承担方式。借款逾期后,切勿消极拖延,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若遭遇借贷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条,全方位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