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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北京不少公园也跟着热闹起来,唱歌、跳舞、演奏乐器……熟悉的“公园交响曲”又回来了。近日,有市民反映,在一些公园内,有人携带大功率音响设备,把公园变成了露天KTV,歌声、伴奏声此起彼伏,有人觉得这是老年人放松身心的好方式,也有人苦恼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噪音干扰。

一边是老年人喜爱的休闲娱乐方式,一边是游客、周围居民对安静环境的正当期待,这场关于“该不该在公园大声唱歌”的争论,说到底,讨论的并不是唱不唱,而是在公共空间里,如何让不同人的需求都能被看见、被尊重。

我们应该看到,公园里热衷唱歌、跳舞、演奏乐器的多是老年人。退休之后,生活节奏慢了下来,社交圈子也随之缩小。对子女来说,父母只是“去公园遛弯”;但对不少老年人而言,那是他们一天中最重要的社交时间,是排遣孤独感的重要出口。尤其是对一些独居、空巢老年人来说,公园里的一场合唱、一次广场舞,不仅是为了娱乐,更是一种精神支撑。

从这个意义上说,简单粗暴地给他们贴上“扰民者”的标签,并不公平。城市当然需要安静,也同样需要烟火气。老年人愿意走出家门、融入公共生活,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老龄状态。比起把自己关在家里沉默度日,能够唱歌、交流、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值得被肯定与理解。

但理解也需要边界。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唱歌本身,而在于一些人把“自我放松”置于他人被迫忍受之上。用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长时间高分贝演唱,甚至在居民区附近持续制造噪音,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娱乐,而是对公共秩序的扰乱。

有人觉得“我就唱一会儿,影响不大”,有人认为“大家高高兴兴就行”,但是公共空间从来不是谁的私人客厅,更不是谁的专属舞台。

自己觉得不吵,不代表别人也能接受;自己觉得公园就该热闹,也不能剥夺别人想在树荫下安静坐一会儿的权利。尤其当周边还有图书馆、学校、社区时,他人对安静的需求应被优先尊重。

事实上,北京对公园噪音并非没有规定。《北京市公园条例》早已明确,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设备。北京大部分公园也有“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的硬性要求。问题在于,管理往往只能停留在“劝导”层面。“劝了又来、来了再劝”的循环,背后正是规则执行的乏力。

仅靠市民自觉,显然不够。真正有效的治理,不是反复劝说,而是更精细的制度安排。哪些区域适合娱乐活动,哪些区域应保持安静;哪些时段可以开展集体文娱活动,哪些时段应降低音量;大功率音响设备是否应被限制带入公园,这些都需要更明确、更可执行的规则加以约束。让喜欢热闹的人有地方尽兴,也让需要安静的人有空间喘息,这才是公共管理应有的温度。

给老年人的歌声留空间,不是放任噪音蔓延;给他人的安静留一隅,也不是要求老年人沉默退场。真正成熟的城市文明,不是让一方压倒另一方,而是让每一种合理的需求都能得到妥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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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年健康报

文:尤颖康(媒体人)

策划:郑颖璠

编辑:于洋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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