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从宪法条文的字面意义上看,工人和农民毫无疑问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领导人也反复强调,“工人阶级是主人翁,主人翁的地位要体现出来”。然而,与这种法理层面的尊崇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现实中相当一部分工人和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卑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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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明当家作主的人,却活出了委身于人的味道?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主题是“退休后享受生活还是再就业?农民的悲哀是:干不动了就等死”。这不是耸人听闻的话术,而是残酷的真实。人分三六九等,最苦的一种是农民,以及虽是非农业户口,但没有能力给自己买保险的人。这些人年轻时和别人也没什么两样,但六十以后,别人都在享受退休生活的时候,他们不得不继续为生活而奔波。所谓农民的退休金,不过一个月百十元的样子,和没有差不多。农民的养老,靠的是儿女。

我看多了农村里的老人,啥也干不动了,几个老人蹲在墙角,眯着眼睛,享受着太阳的沐浴。只有太阳光是无私的,温暖的,大自然赐予的春风,全是免费的。看到他们,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人到了这个时候,生命价值何在?陈佩斯有一句建议是给打工人的,只有三个字:“咬牙过”。实际上底层劳动者都在“咬牙过”。陈佩斯曾经回忆自己当农民的日子,“数钱的时候,才发现当农民比演小品难多了”,戏谑背后是无数个烈日下挥汗如雨的白天。

再看那些民营企业里的工人。经济形势不好,企业倒闭的多,工人下岗的多,竞争相当激烈。别说四小时劳动日了,八小时工作日也实现不了。为了讨好老板,主动加班不要加班费的比比皆是。保住饭碗就是胜利,失业的痛苦只有失业人自己知道。尤其对于那些有房贷、车贷以及各种负债的人来说,失业代表着绝望。这样的工人在流水线上埋头劳作时,哪里还能想起自己也是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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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感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来自实实在在的生存压力,来自社会评价体系中的落差。在社会转型和阶层分化过程中,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的社会政治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改变,但在社会评价体系和自我获益度认定上却都呈现出边缘化趋势。有一个很扎心的发现:社科院调研表明,近五年里经常刷短视频的底层群体,焦虑感比不刷的人高37%——“你拼尽全力搬砖,起早贪黑地干,回头发现,自己的终点,不过是别人的起点。”这种看得见摸不着的落差,最磨人。

我在抖音上看到那些短片,里面充满对富人的崇拜,对穷人的为难。富人动辄千亿、万亿,接受他人的跪拜;穷人遭人鄙视、为难,动不动给富人跪下。当整个社会的文化风向都在鼓吹财富至上,那些在田间地头辛苦劳作、在流水线上日夜加班的劳动者,又怎能不感到自己卑微?

主人翁地位、主人翁意识,从来不是靠恩赐得来的。民主与自由、法制与平等,这些最基本的人权都是争来的,主人翁思维,同样是在现实生活的博弈中自己挣出来的。我自己就生活在中国社会的最底层,深知一个道理:工人阶级是主人翁,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必须用实际行动来践行的承诺。当年伟人与黄炎培在延安窑洞里的那番对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唯一的方法就是民主,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主人翁思维不是等来的,是争来的。体现在哪?体现在每一个普通劳动者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动中,体现在从不敢说话到敢于发声的那一步跨越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劳苦大众的权益而奔走呼号,有人提出“五一宣言”,争取四小时工作日取代八小时工作日。有人冒着风险也要为自己的工伤讨个说法,有人扛着压力也要为自己的低薪争一个公道。他们不再把“国家的主人”当成挂在墙上的一张奖状,而是真正把自己当成了有权利、有尊严的主体。这种意识一旦在无数普通劳动者心中扎根,便足以重塑国家与人民之间的权力格局,让人民从被动的“治下之民”转变为主动的“国家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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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年,马克思在《新莱茵报》上写下他对工人阶级的历史期待: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170多年后的今天,这个真理依然不过时。主人翁的地位之所以要“体现出来”,恰恰是因为它还没有被充分体现。我们要做的,不是坐等别人把“主人”的身份递到手里,而是用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声音、自己的行动,去争回那份本该属于自己的尊严。

工人和农民,应该是这个国家最有力的脊梁,新中国就是靠亿万工农的血汗站起来、富起来的。今天,他们不应在社会的角落里尝遍辛酸、低头不语。真正的主人翁思维,是从每一份合理讨薪的坚持里长出来的,是从每一句对不公的抗争中喊出来的,是从每一个面对权贵时不卑不亢的普通劳动者身上体现出来的。不要追问“谁偷走了我的主人翁身份”,而是要问问自己:你为自己争取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