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履行司法服务保障民生的职责使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涉电、水、气、热力纠纷案件,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民生福祉。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近年来审结的相关涉民生案件中,遴选出6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紧扣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聚焦民生权益保障、公共服务安全、能源资源保护,集中展现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成效。其中,苏州法院1案入选。
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目录
1.司法服务保障危化品资产安全处置
——某液化气公司系列执行案
2.府院联动化解涉农水电站供用电合同纠纷
——某水电公司与某村民小组供用电合同纠纷调解案
3.依法规范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秩序
——某供水公司与某教育机构供用水合同纠纷案
4.分层递进解纷机制化解涉农纠纷
——某灌区服务中心与邢某等930户农户供用水合同纠纷调解案
5.司法督促供热企业履行保障民生社会责任
——某供热公司与某能源公司合同纠纷案
6.以示范诉讼促推批量供热案件妥善化解
——某科技公司与李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
司法服务保障危化品资产安全处置
——某液化气公司系列执行案
【基本案情】
某液化气公司为当地4万多名液化气用户提供供气服务,后因经营问题陷入纠纷。在处置其名下2万多平方米液化气灌装场及3500多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过程中,涉及液化气灌装场的安全监管,4万多名液化气用户的保障供应,以及企业职工妥善安置和债权人权利有效实现的“四方难题”。
【处理方式】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当地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执行前端,协同劳动仲裁等部门多次向企业职工释法明理,妥善处理职工诉求,明确“不减损企业资产价值,整体处置企业资产”,消解职工顾虑。在执行中端,协同燃气主管部门确定保供替代方案,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风险排查,谨防危化品安全隐患,同时做好4万多名液化气用户的供应保障。在执行后端,通过依法拍卖,最终由国内某燃气公司以8900余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通过上述执行措施,液化气灌装场得以安全保管、高效拍卖、有序交接,4万多名液化气用户的用气得到有效保障,企业职工亦平稳转移到新企业安置就业,债务人资产实现最大化处置,抵押债权人债权得以全额清偿,其他债权人受偿比例亦明显提高。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高效稳妥化解涉液化气的危化品企业执行案件的典型案例。在案件执行中,对危化品资产的合理有效处置,既涉及到安全生产和监管问题,也涉及到液化气用户的民生保障问题。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通过与住建、安监、仲裁、信访及属地政府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在有效执行的框架目标下,稳妥有序化解危化品资产安全处置、居民用气供应保障、企业职工就业安置、债权人权利高效兑现的“四方难题”,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护航“企业敢干” | 太仓法院府院联动 妥善执结涉某液化气公司系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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