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促进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丽水中心”)出台给予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助力青年在丽安居。
聚焦住房刚性需求 出台优惠政策
围绕中心谋政策。青年因城市而聚,城市因青年而兴。丽水中心围绕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重要部署,以减轻青年住房消费压力、增强青年住房消费能力为目标,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为建设安心安居的青年友好之城贡献力量。
根据需求定范围。丽水中心召开青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恳谈会,面对面倾听青年住房消费需求及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建议。明确贷款贴息政策享受的群体为有住房刚性需求的青年人,符合“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35周岁(含)以下;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购买的该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含)以下”三个刚性条件。
拓展人群优政策。为进一步扩大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受益面,减轻购房职工利息支出负担,丽水中心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覆盖面,对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前36期给予15%贷款利息补贴,在满足刚性的同时兼顾改善性住房需求,契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有宜居美好生活新愿景。
聚焦住房消费压力 发放利息补贴
合理确定补贴额度。针对青年群体刚置业负担重的实际情况,丽水中心对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基于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与5年期以下利率间0.5%的利差,贷款利息补贴额度确定为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20%。同时,为保证财政的持续性,考虑到缴存覆盖范围扩大、资金压力增加,将进一步扩大补贴条件的补贴额度确定为15%。
合理确定补贴期限。考虑到青年人在还贷初期的经济压力,确保青年人在还贷初始阶段能够享受到一定的利息优惠,丽水中心将补贴期限确定为贷款发放后的前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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