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谢志永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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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淮南第二十中原副县级干部谢志永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淮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交办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由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志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志永利用担任淮南二十中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3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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