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3月~8月,民航局组织开展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题征文活动,以促进民航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加健全完善,得到有力有效落实。本报开设专栏对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文章进行刊登,以飨读者。
国际民航组织将民航安全管理目前所处的阶段定义为“全系统”时代,就是建议和引导各国持续关注系统复杂性,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化建设。目前,我国三大航空公司已建立起既符合中国民航要求又契合自身运行实际的特色安全管理体系,厦航也不例外。集团上下已经统一了管理语言,即“136”安全管理思路,其中“1”指的是“减少小问题,控制中问题,杜绝大问题”一个理念,“3”指的是“近期抓手册,中期建体系,远期育文化”三个步骤,“6”指的是“规章手册、安全责任、训练培训、过程管控、风险控制、安全文化”六大体系。本文重点聚焦安全责任体系,简要剖析其与厦航六大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
一、安全责任体系是厦航六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都对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而民航业安全高风险、多系统、长链条的特征更决定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此,厦航在体系建设之初就明确了要将“安全责任”作为子体系之一,并着手建设。2023年底,民航局印发《关于落实民航安全责任的管理办法》,更是为厦航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2024年,厦航将“强责任”纳入年度安全工作主线,集中优势资源,推动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并受邀在华东辖区分享体系建设成功经验。
总体来说,厦航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围绕“确责”“履责”“问责”三个关键词展开。确责,就是对照《安全生产法》《关于落实民航安全责任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下设组织机构、岗位的职能划分,明确单位的主体责任、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员工的岗位责任。履责,就是将承担的安全责任分解为具体任务和履责证据,形成“一岗一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考核制度,以支持安全责任落地执行,并在过程中由考核组定期对安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问责,就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错责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未履责或未正确履职的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需要其他五大体系协同发力
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除了要纵深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还要正确认识安全责任体系与其他五大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通过六大体系协同发力,进一步推动安全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首先,规章手册体系为确责、问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回顾责任的定义,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二是指在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时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确责方面,公司及部门层面均已编制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两个清单,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手册进行管理,明确了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覆盖所有层级、所有岗位。问责方面,《运输航空安全事件判定标准》《空防安全事件判定标准》等手册定义了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的相关情形,并配套制定了《安全事件处理办法》《员工违规处分管理规定》等系列管理办法,对相关事件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其次,安全文化体系、训练培训体系为有效履责提供了基础支撑。有效履责需要具备两大前提条件:一是要了解自身承担的责任,二是要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其中,安全文化体系的要素之一“信息交流”,能够帮助员工了解自身承担的责任。一方面借助系统赋能,比如近期厦航正在推进责任清单电子化,通过在现有安全管理平台上嵌入安全责任模块,定向推送岗位安全责任,实现安全责任清单、履职规范要点百分之百关联岗位,有效推动全员知责明责;另一方面通过形势宣教,主动将责任教育融入到安全主题、形势、政策的宣教中,比如组织全员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加深全员对自身安全责任的认识,推动责任落实不要停留在口号上。训练培训体系则重点解决履责所需知识和技能的问题,比如“安全生产月”期间,厦航坚持内训与外请相结合,丰富载体形式,开展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公司总经理、安全总监上讲台,为分子公司、运行部门领导授课,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统一管理理念。此外,厦航近年来不断完善内训课程体系,涵盖安全绩效、风险管理、内部审核、事件调查等方面内容,并结合基层安全管理个性化需求,常态化开展“送课上门”,帮助基层管理干部增强新形势下的安全履职能力。
再次,风险控制体系客观提供了履责的证据。建立健全并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是风险控制体系的主要内容。而在厦航各层级岗位安全责任清单中,明确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包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分管负责人的职责包含“组织制定分管领域跨部门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跨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含“组织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分析和评价分级,拟定或者组织其他业务部门拟定相关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措施”,员工的职责包含“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时、如实报告安全隐患”。这些责任都与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密切相关,因此风险控制体系运转过程也是各级人员履责的过程,安全治理能力、风险防控水平的高低,客观反映了各级人员的履职效能。
最后,过程控制体系为事后问责提供了参考依据。事件调查作为过程控制体系的重要一环,秉持“不分清责任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在过程中注重正向牵引和反向约束协同发力。正向牵引方面,持续完善事件定性标准,落实不安全事件减免责办法,比如对于非故意违章导致的一类(含)以下等级事件,事件责任人、责任单位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提交的调查报告质量较高,整改方案获局方或公司认可,安委办将主动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处罚。反向约束方面,将航空安全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建立健全“4321”安全政治监督工作体系,固化安全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督查机制,对于事件调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力等问题及相关材料,第一时间移交公司纪委办,由纪委办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重于泰山。立足实际,厦航近年来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与狠抓责任落实、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有着密切联系。面对安全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唯有正确认识安全责任体系与厦航六大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推动在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实现同频共振、双向赋能,才能进一步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持续筑牢安全底(作者:张超 单位:厦门航空安全监察部)
编辑|李海燕
校对|李季威
审核|韩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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