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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厦门市思明区。凌晨三点。
一对男女在楼下争吵。吵着吵着,一名男子突然冲过来,将手里的液体朝男方脸上泼去。
被泼的男子叫郑林。剧痛之下,他捂着眼睛,让身边的女友赶紧报警。
可那个名叫钟郑的女友,反应却让郑林怎么都想不通。
她没有慌乱,也不帮忙。看着痛苦惨叫的郑林,转身就走了。
郑林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双目失明。
一个疑团缠住了他——泼硫酸的人,和自己这个谈了将近五年的女友,到底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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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往回说。
大概五年前,郑林接到一个打错的电话。对方声音很好听,自称钟郑。两人聊了几句,挂了。
后来,在股票论坛上,他们又碰上了。不但聊得来,名字里还都带个“郑”字。缘分这种事,说不清楚。
从股票聊到生活,从工作聊到感情。四年多里,他们网恋了。钟郑说自己是北京一所医科大的研究生,今年29岁。
直到年初,郑林约她来厦门见面。她没推,搭飞机就来了。
见到真人的那一刻,郑林心里有点打鼓。眼前这个人,看着不止29。但打扮又挺时髦——紧身裙、高跟鞋、一头黑发——气质和谈吐都不错。
他把人带回了老家,见了父母。老人也觉得面相偏大,可一想儿子也32了,在酒店当服务员,挣的不多,能有个对象就成。婚事先这么往前推着。
但疑虑这东西,一旦冒了头,就很难摁回去。
接触越来越深,郑林发现,女友身上不对头的地方越来越多。最实在的年龄,始终遮遮掩掩,说不清楚。朋友也提醒他,网上认识的人,得多留个心眼。
郑林思来想去,决定分手。
没想到,对方死活不答应。不但不答应,还大闹了一场,专门飞过来要当面说清楚。
然后就出了凌晨被泼硫酸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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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手之后,第一步查的就是“钟郑”这个身份。
按郑林说的,她看上去最多四十。警方先筛查了案发当天从北京飞厦门的乘客名单里,二十到四十岁的女性。结果——没有叫钟郑的人。
范围往上拉,查到四十岁以上,一张照片被郑林家属认了出来。
照片上的女人叫王秀荣。55岁,黑龙江人,当地医院的退休职工。
什么研究生,什么29岁,全是编的。
更让郑林想不到的是,往下查出来的信息,一个比一个让人说不出话。
向郑林泼硫酸的那个男人叫郑军,江西人,28岁。他的身份是——王秀荣的另一名男友。
警方在审讯中查明,郑军在江西老家开了一家汽修店。某天接到一个北京打来的电话,对方准确说出了他的信息,自称是北大研究生,29岁,问他要不要处对象。
同样的套路,同样的嗓音。一来二去,郑军也陷进去了。
见面之后,郑军心里也犯过嘀咕——眼前这人不像29。可王秀荣每天的浓妆、时髦打扮和滴水不漏的口才,加上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郑军对她彻底死心塌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郑林提出分手的时候,王秀荣先是拼命挽回。没成,便觉得自己的“尊严”受挫。她对郑军装可怜,说自己之前被一个相亲对象欺负过,让他帮自己“报仇”——拿硫酸去把那人泼瞎了。
郑军一听,吓了一跳。这是犯法的事,他一开始是拒绝的。
可王秀荣软硬兼施。不同意,就分手,晚上也不让他碰。郑军心想着,自己一个农村人,好不容易有个大城市高学历的女朋友,一咬牙——干了。
你知道在法律上,教唆别人犯罪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刑法第二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王秀荣虽然没亲手泼硫酸,但她是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实际发起者。在法律上,她和郑军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重伤的后果,两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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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审到这一步,王秀荣的真实生活全被扒开了。
她根本不是单身。在黑龙江,有丈夫,有儿子,儿子已经成家了。
在北京,还有一个50多岁的同居男友。加上郑林和郑军,她同时和四个男人保持着关系。
这些人都被她用同样的手法拿捏着:电话“误打误撞”结识、编造高学历身份、在网上建立起情感依赖之后约线下见面,然后用见不得光的亲密关系把对方拴住。
55岁。怎么看都不像29。她靠的就是假发、浓妆、紧身裙和高跟鞋。每次洗澡前,她都让郑军出去转两个小时,说“保持神秘感”;每次睡觉都要求关灯、不许碰——这些郑军曾经心里犯过的嘀咕,最后都被她自己一套一套的说辞糊弄了过去。
审讯室里,王秀荣说了这么一句话:“一把年纪,太丢人了,都是我自己作死。”
她还说,自己告诉过对方真实年龄,是他们不介意,一直要缠着自己。自己不图他们的钱,打扮一下也不犯法。
但法律要看的,不是你图不图钱,而是你有没有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诈骗罪。这起案子里,王秀荣图的主要不是钱,而是情感操纵和精神满足。虽然没有直接构成诈骗罪,但她教唆郑军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郑林双目失明的严重后果——这才是法律严惩的核心。
说白了,你戴假发、化浓妆,不犯法。你因为虚荣心同时交往几个人,属于道德问题。但当你利用他人的感情,唆使一个人去对另一个人施加暴力,这就不是“丢脸”能解释的了,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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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最后值得琢磨的,其实不是大妈怎么这么能装。而是那几个被蒙骗的男人。
为什么这么多人,明明起了疑心,最后还是没有抽身?
郑林见过面,心里打鼓了,但还是带人回家见父母。郑军也犯过嘀咕,最后还是陷进去了,甚至为她去犯法。
这里面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心理机制:当你已经为一段关系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和感情之后,你会本能地不愿意相信它是假的。承认被骗,比继续被蒙在鼓里更痛苦。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婚恋诈骗的受害者,都是在亏掉大量感情和金钱之后才醒悟的。
那普通人该怎么防?
第一,没见过面之前,不谈情,不谈钱。不管对方说得多动听,身份编得多完美,只要人没站在你面前,都要在心里打个问号。
第二,起了疑心就别压下去。对方年龄对不上、工作说不清、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见面、或者见了面也遮遮掩掩不让你了解真实生活的——这些信号不是在跟你“保持神秘”,是在跟你隐瞒事实。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任何一个人,不管对方说自己有多爱你,让你去干违法的事——哪怕只是口头怂恿,哪怕说得再可怜——果断拒绝,果断远离。真正的爱不会让你去犯罪。
容颜可以伪装,但人心经不起试探。你身边的陷阱,往往不是最凶的那个,而是最让你放心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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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身边的朋友正在陷入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网恋,对方一直回避见面或核实身份,你会怎么提醒他?把你的经验发在评论区。
把这篇文章转发出去。多一个人看清屏幕对面的人,就少一个被利用的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