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殡葬服务经营单位:
为规范殡葬领域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联合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6年5月3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我市殡葬行业“自觉守规、主动合规”,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就《规定》核心政策要点提醒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明码标价
(一)公示原则与方式。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真实准确、公平诚信、易于理解的原则,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严禁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价格违法行为,侵犯丧属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标价载体与责任。殡葬服务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明码标价主体责任,对其标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应当采用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本(册)等方式明码标价,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同步公示,确保消费者便捷获取。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三)出具收费清单。殡葬用品或者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在销售用品或者提供服务前,由丧属在价目表内自由选择并确认所购买用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信息,在结算时应当出具列有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的单据。殡葬领域经营者按照丧属要求提供个性化殡葬用品、服务或套餐,双方也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等方式约定单价、总价和个性化元素等关键信息。
二、分类规范公示,细化标示要求
(一)殡仪馆提供殡葬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性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价规则、收费管理/定价形式、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信息。殡仪馆提供告别厅、吊唁厅等祭奠场地设施及设备租用服务,应当标示场地名称、场地面积、设备类型、用品种类、等级规格、内饰状况、辅助服务、使用时长等信息。场地使用超时需要额外收取费用的,应当一并标明超时费的计价规则。
(二)公墓经营者应当标示下列信息:墓穴位置、面积、墓穴类型、墓体主要材质、墓台构件、石材产地等基本信息;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等信息。
(三)骨灰堂经营者应当标示下列信息:格位位置、面积(尺寸)、格位类型(单格、双格等)、格位主要材质等基本信息;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等信息。
(四)殡葬中介代办由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单独标示,明码标价内容应当与殡葬服务机构一致,同时显著标示殡葬服务机构的优惠减免政策。
三、严守法律红线,保障群众权益
(一)严禁不合规标价。殡葬领域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殡葬用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无正当理由,对规定应当标示的内容,不得不标、少标或模糊标示。
(二)严禁价格欺诈。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丧属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丧属与其进行交易;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以低价诱骗丧属,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以增加服务项目等为名加收费用、高价结算,或减少约定服务内容、降低服务等级;其他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诱骗丧属购买殡葬用品或服务的行为。
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全面梳理收费项目,规范公示内容与销售行为。倡导提供“菜单式”服务,做到阳光收费。
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规定》施行为契机,持续加大殡葬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价格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扬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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