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渭滨发布
关于“道路隔离护栏交通事故损毁
赔偿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近日,媒体出现“宝鸡市渭滨区道路隔离护栏交通事故损毁赔偿问题”相关报道后,渭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开展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事发路段隔离花箱(防护栏)由区城管执法局下属单位环卫站管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陕西拓泽博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护公司)负责设施维护、定损理赔、更换修缮。经调查,媒体反映情况大部分属实,暴露出区城管执法局监管责任缺失、履职不到位,区环卫站疏于管理、作风不实,管护公司经营混乱、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目前,已暂停该管护公司维保业务,由主管部门全面接管,并对区环卫站主要负责人停职调查。
关于媒体反映“赔偿费用多次变更”的问题。经调查,交通事故发生后,管护公司存在着核查不实、重复计费、超量计算等问题。5月22日凌晨6时,管护公司现场勘察后预估赔付10840元;22日下午,因当事人张某提出质疑,管护公司与当事人张某现场核查后,核算赔付9060元,实际存在着损坏2组各1.56米护栏按每组2米计算、3箱花卉及营养土重复计算、2组应维修隔离花箱折合为1组更换等问题;考虑当事人张某提出未投保商业险、家庭困难等诉求,双方最终协商一致,实际赔付7500元。5月26日,当事人张某向区环卫站反映赔付费用高,区环卫站、管护公司和当事人张某三方又前往现场核对,管护公司核算赔付8176元,实际仍存在着3箱花卉及营养土重复计算问题。
关于媒体反映“赔付单价过高”的问题。经调查,赔付标准参照同材质、同规格花箱护栏等购置单价,同时考虑维修服务、应急抢险和运营成本,由最低报价中标的管护公司,综合核定各个构件赔付单价。对赔付标准是否符合市场实际,调查组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询价评估,随后根据情况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关于媒体反映“赔付后部分花箱未及时维修”的问题。经调查,5月23日,管护公司更换了3组损毁的花箱和内胆,对2个需维修的花箱直到6月10日才维修完毕,存在着维修不及时、跟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关于媒体反映“先赔偿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问题。经调查,5月21日23时,渭滨交警大队及时出警处理事故,并告知当事人张某可与护栏管护单位沟通协商赔偿事宜。22日下午,渭滨交警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符合制作认定书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赔偿标准、招标程序、监管责任等公众关切,坚决一查到底,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市政设施管护排查整治,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宝鸡市渭滨区联合调查组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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