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车的“广告位”,不能成为歪曲国策的“传声筒

文|清哲木

今年初春,北京街头穿梭的公交车,车身上赫然写着“南水北调,源起南阳”。猛一看,这是地方营销的巧妙一招;细一想,这简直是对基本事实的公开侮辱,是对南水北调这项世纪工程“功勋”的巧取豪夺。

这则标语,不仅涉嫌虚假宣传,更是一种披着城市营销外衣的“政绩掠夺”。城市公交车,绝不能沦为虚假信息的传播载体,更不能成为某些地方争名夺利的舆论战车。

笔者此前已经撰文,所谓“南水北调,源起南阳”,这完全是罔顾事实,对“源头”二字的公然篡改,在常识和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何谓“源”?《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水流起头的地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从哪儿来?从汉江来。汉江的水又从哪儿来?地理科考早已明确,汉江正源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的嶓冢山。如果说中线工程是一个“大水缸”,那它的水源来自陕、鄂、豫三省数十个县市区汇聚的汩汩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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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在该工程中的定位究竟是什么?是“渠首”——即干渠的起点,陶岔枢纽工程所在地。但“渠首”不等于“源起”。水源是自然的造化,渠首是人工的伟力。把“渠首”偷换概念成“源起”,就好比把自来水管的水龙头当成地下水源地,不仅是逻辑混乱,更是对水文地理常识的无知挑衅。这种宣传,实际上是在用工程节点的功劳,去覆盖乃至抹杀整个水源涵养区的贡献。

特别是“源起南阳”这完全是背离事实掠夺话语,是对其他兄弟省份对南水北调的贡献搞“釜底抽薪”,这一标语的杀伤力在于,它利用首都的公共视觉空间,进行排他性的地理垄断。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是一个整体概念,涉及河南、湖北、陕西3省多个县市区。为了这泓清水,湖北十堰牺牲了千亿级的汽车产业集群,丹江口库区数十万移民离别故土;陕南三市为了保持水质,关停了众多工矿企业,守护着青山绿水。

而“源起南阳”四字,何其轻巧,又何其霸道?它试图通过一句朗朗上口的广告语,将湖北人民“守水”的艰辛、陕西人民“送水”的无私,一笔勾销,全部归功于己。这不仅仅是想“摘桃子”,更是在剥夺兄弟省份应得的生态补偿话语权和公众认知度。这不仅冒犯了鄂陕人民的感情,更破坏了区域协同发展的和谐氛围,是一种极端自私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

“南水北调,源起南阳”本质上是一种“搭车宣传”。它利用大多数人对水利工程专业细节的不了解,利用“渠首”在视觉上的宏伟,强行捆绑“源头”这一具有原生性、唯一性的概念。如果任由这种逻辑泛滥,那三峡大坝所在地是不是要宣称自己是“长江源起”?这种为了政绩而篡改山河地理的做派,何其荒谬!何其无知!笔者理解南阳市地方政府渴望政绩,渴望在国家级工程中刷存在感,这可以理解。但渴望不能取代事实,营销不能践踏底线。

而北京公交车是流动的“城市名片”,更是具有强制观看属性的公共传播载体。乘客无法像换台一样屏蔽车身广告。因此,公交车广告天然肩负着比商业广告更重的社会责任,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公益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北京的公交车穿梭在首都这样的核心地带,其车身广告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格调和法治水平。允许这种存在严重地理误导性的标语上路,不仅是对陕、鄂两省人民的不尊重,也是对北京作为首都应维护的“实事求是”风气的一种损害。

哲木观察认为;这起事件必须引起北京相关方的高度重视:

涉事方应立即撤下相关广告,并公开说明事实真相,还公众一个清晰的认识,还陕、鄂人民一个公道。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厘清这则广告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并依法予以处理。公交车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可以随意篡改历史的草稿纸。

第三,这起事件警示各地,在区域形象的宣传中,必须守住“尊重事实、尊重兄弟省份”的底线。 争夺“冠名权”不如落实“责任田”。真正的政绩,不在于你在广告里把自己夸得多大,而在于你为这渠清水实实在在地守护了多少、牺牲了多少。

南水北调,送的是水,更是情。不要让充满铜臭味和狭隘地域主义的口水战,污染了这一渠连接南北的清流。正本清源,不仅是生态的需要,更是人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