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考生采访,让人感觉到现在的高中生的确做到了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除了呼吁“提高性同意年龄到18岁”之外,许多考生也纷纷喊话,要求下调/取消机建燃油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反对家暴、反对校园霸凌,支持以上入刑,取消调休,取消卫生巾税费,取消离婚冷静期等。
十七八岁的年纪,就拥有对社会议题保持独立思考的智慧,以及在镜头前为民请命的勇气,着实值得钦佩。
但是,谁都没想到,那位呼吁“提高性同意年龄”的高考生,在采访视频发布之后,遭受了大规模的网暴、荡妇羞辱,个人信息甚至遭遇了“开盒”泄露,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这不仅让人好奇,反对者到底在反对什么?
反对者在反对什么
理由一:“把年龄提到18岁,那刑事责任年龄是不是也要改?16岁能工作是不是也要禁止?法律体系会乱套的。”
这套法律链条论看似理性中立,但本质不过是在用法律的技术性困难,否定立法的原则性正义。
法律不是精密的钟表,碰一下就坏。法律是活的,它理应为人民、为正义服务,也理应对现实做出反应。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劳动法对年龄的界定,本来就是因为“不同场景下的成熟度不同”而分别设定的。
一个16岁的人可以从事轻度劳动,不代表ta就能在心理上抵御来自上位者的性胁迫或者性诱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也曾撰文表示,刑事责任年龄和性同意年龄的设置,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一个是犯罪能力,一个是保护能力,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他表示,从现实来考量,最严重的恶性犯罪必须受到惩罚,不满14周岁的人已经具备这种道德意识,进行惩罚是合理的。
而14到18岁的未成年人并不一定拥有完全理性的能力去安排自己性的事宜,尤其是面对具有信任地位的特定人士,ta们很容易被诱惑和剥削。
当代社会性生理的成熟和性心理的成熟并不同步。这样一种生理与心理成熟的分离,让发育良好的未成年人很容易成为ta人性剥削的对象。
因此,那些声称提高性同意年龄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言论,完全站不住脚。他们只是试图用现存法律条文的局限性,去否决一个合理的提议。
法律可以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这是契合时代进步的需要。而一个人若在幼年遭受侵害,要在此后漫长的人生中重建生理和心理的秩序,则非常困难。
理由二:“高中情侣发生关系难道都要被判刑吗?这是干涉自由。”
这种恋爱自由论看似温情,却暴露出典型的滑坡谬误,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偷换成了“禁止青少年恋爱”。反对者想维护的,恐怕不是高中生之间的青涩爱情,而是某些成年人利用阅历和信息差获取“性资源”的权力。
电影《怦然心动》
青少年有性欲望,也有恋爱自由。但是,在心智和身体都不够成熟的情况下,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则涉及到意外怀孕、传播疾病、心理创伤等多个复杂的问题,甚至会导致青少年在开辟未来人生道路的关键阶段,给自己的人生被迫按下暂停键。
一个人的欲望,有很多种正确的纾解方式,法律没有理由保护这一种会带来无数恶性后果和风险的不当方式。
理由三:最赤裸的利益逻辑
这一条很粗暴,但逻辑也很简单。
当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看到装着宝物的柜子被加固了,ta绝不会跳出来反对,因为这在ta看来天经地义。
而叫嚣着说不应该加固柜子的人,会列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加固的材料更贵、拆掉重装太麻烦、你这样做是把所有人当成了潜在的强盗……然而,不管用多少理由去掩饰,结论只有一个:你想盗走那个宝物。
在这场讨论中,如果你是一个成年人,却觉得“保护未成年人”这件事让你感到“被剥夺”了。那你的立场,本身就值得被审视。
为什么呼吁提高性同意年龄
现行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而涉及到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时,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岁。
而我们呼吁提高性同意年龄,理由有三:
第一,自愿这件事,有时候本就是伪命题。
在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师生、上司与下属、甚至只是成年人与高中生),所谓的“自愿”往往是一种“诱奸逻辑”。
这就像你的领导问被迫无偿加班的你,你是自愿加班的吗?你该说自愿,还是把公司告上法庭,让它赔偿你那一天的加班费?
当不同意的代价超出承受范围时,同意只是一张遮羞布。
第二,青少年心智不成熟,性教育缺失,在性关系中难以判断风险和承担后果。
面对代表着“权威”的角色时,青少年往往会陷入迷茫、讨好、依赖或者过度服从,难以拥有真正的自主权。
人类的大脑前额叶皮层直到25岁才完全发育成熟。因此,哪怕是同龄人之间的交往,也会因为决策系统不成熟、感情用事、性教育接受程度不足等等原因,做出不理性的行为。
而青少年又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阶段。ta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在这一阶段急速积累,但尚未成型,又需面临人生中相对而言最公平、最可能决定未来走向的高考。
提高性同意年龄,是法律在替青少年喊一声暂停,给ta们留出真正长大的时间。
每次谈论未成年人保护的议题,我都会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那一段站在悬崖边守护孩子的描述。
《麦田里的守望者》封面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样的法律,就是千千万万个守望者之一。
第三,借鉴国际趋势。
提高性同意年龄,这不是中国独有的议题。美国大多数州将性同意年龄设在16-18岁;日本于2023年将性同意年龄从13岁提高至16岁;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均为14-18岁不等。
全球的趋势都是将性同意年龄向上调整。中国现行的14岁标准,从1979年沿用至今,在未成年人普遍早熟但心智依然脆弱的当下,已经显得不够适用。
法律的修订,本质上是通过隔离,来保护未成年。
有人说,提高性同意年龄,是因为不够信任未成年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是在否定ta们的自主权。
不。是因为我们不够信任当下的社会环境给孩子们灌输的性观念。我们也不忍心让一个孩子,站在如今荡妇羞辱横行的舆论背景下,靠自己的力量去举证和辩护。
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电视剧《无尽的尽头》
如果学校和家庭不能给孩子们正确的性教育引导,ta们就不可避免受到当下鱼龙混杂的互联网信息的侵害,树立不正确的、扭曲的性观念。
理想的情况下,系统性的生理教育和性教育,应当从小植入孩子们的学习生活中。通过学习和培养正确的性知识和性观念,给孩童和青少年赋权,实现从观念到法律的全方位保护。
但实际情况,大家也有目共睹。所以,我们希望先诉诸法律,通过惩戒加害者的方式,反推社会观念的进步。这也是法律理应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
那位高考生在被采访时,眼神清澈,语气坚定。她可能没想到,一个旨在保护弱者的提议,会让自己成为靶子。
但是,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样勇敢、智慧、正义的孩子,在这个时代,还会有无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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