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光明网原记者李姝昱引起了全网的牵挂。
李姝昱实名举报河南宜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陈某刚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她于2026年6月8日晚,在洛阳市被一辆无牌黑色越野车突然上前截停,五名自称宜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人员下车,以涉嫌诽谤为由对其实施强制传唤。
直到6月10日凌晨一点,她被带走27个小时后,终于回家了。被带走27个小时,她没吃一口饭,没合一下眼,回来就睡着了。
李姝昱2024年9月开始实名举报陈某刚。据李姝昱称,她举报陈某刚后就有人来说情,2024年12月16日,李姝昱把关于说情材料寄给宜阳县纪委监委。但仍有人不断上门骚扰,说情行为并未终止!
2025年2月15日,李姝昱向洛阳市纪委监委去信,反映宜阳县纪委监委罔顾法纪,选择性办案。
2025年3月6日、4月28日,李姝昱曾两次致信宜阳县委书记付某,反映宜阳县纪委监委在查办陈某刚的案件过程中失职渎职、枉法徇私,并恳请督办。
2025年5月27日、10月27日,李姝昱曾两次致信河南省纪委监委,反映宜阳县纪委监委不依法履职,对当地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姑息包庇,对举报人欺哄、打压,并曾发律师函恐吓、胁迫删稿。
2025年11月,宜阳县在收到国家信访局的转办文件后,成立了工作专班,称要复核相关案件。
从2026年开始,李姝昱的相关文章就被限流,直至6月8日晚李姝昱在洛阳被公安带走……
然而,宜阳县公安局传唤证上写的涉嫌诽谤,但诽谤罪原则上属于自诉案件,应由被侵权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的特殊情形,公安机关才可刑事立案侦查。李姝昱举报一个副科级干部,显然不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为何公安强行把她带走?
而且,公安控制了李姝昱后,李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带队的人掏出来晃了一下,李姝昱根本没看清。她朋友想看,对方竟然不让看;现场还有人当众对李姝昱搜身,即便是犯了诽谤罪,她不是暴力犯罪,凭什么搜身?这是执法,还是劫持?
更不可思议的是,据李姝昱的母亲向媒体陈述,事后还有相关人员前往李姝昱家中,要求其母亲签字,认定李姝昱存在精神疾病。被当场拒绝,“说我女儿有毛病,他们这是胡扯,俺闺女思维敏捷,他们想让闺女精神病是为了掩盖真相”。
李姝昱是原光明网记者,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哲学系,她一举报陈某刚,怎么就成了精神病?是不是精神病,她母亲能不知道吗?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法定权利。李姝昱即便举报内容存在失实之处,也应当依规走民事追责、自诉诉讼路径,不该由外地公安机关直接动用刑事强制措施跨区施压。动用公安侦查手段针对举报人,这不是 “不解决问题,反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吗?
李姝昱是央媒记者,当地警方强带走一位带着“国字号”工牌的记者,宜阳这次的操作,让人开了眼界。所有人恐怕没有想到,当地公安竟然如此牛逼!如果换做一个普通百姓,不是央媒记者,我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安徽砀山县农机局退休职工李平,实名举报本局局长王超经济违纪问题,李平夫妇被刑拘;河北迁西县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该县委书记李贵富,县公安局立即抓了马树山……公安、公安,公安不是官员的家丁,公民一举报,公安就抓人,必将消解群众监督热情,堵死社会监督渠道,结果将是什么?
洛阳亲友若相问,全网牵挂李姝昱。如今,举报官员的前央媒记者李姝昱虽然平安归来,但必须搞清楚她举报的问题查实没有?而且,一个自诉案不走自诉诉讼路径,为何非要由外地公安机关直接动用刑事强制措施?
更重要的是,李姝昱到底是有精神病吗?如果搞不清这些问题,类似的场景必将出现,虽然李姝昱“平安回来”,但我所有人将不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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