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日前,东莞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业主向新快报投诉称该小区业委会收银以个人账户收取停车费,报警后才退回20多万元,仍有十余万元未归还。业主还质疑小区相关工程项目的合同、造价等存在问题,将进一步追责。当地相关住建部门已介入处理,业主已委托律师整理提交相关材料。
据小区业主称,早前,因怀疑业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侵占,对2025年7月份到12月份的停车费进行核查,发现“猫腻”——停车收据与公账收入对不上,部分停车费没进账户。
据业主介绍,通过“导闸系统图片”对比,发现有100多辆车的停车费没有录入财务系统。他们一一找到车主核实停车费缴纳情况,发现停车费通过微信付款方式付给了“前台收费员”赖某某、出纳何某某、财务彭某某。
“去年12月24日晚上,查出十多万元的漏洞。”相关业主表示,随后核查人员发动业委会委员、楼长以及其他业主,上门核对停车缴费情况,整理证据。
12月27日,业主报警,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接警。2026年1月16日,该案件移送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处理,业主向记者展示了沙田分局的“受案回执”以及“移送案件通知书”。3月17日,赖某某被警方带走调查。
业主向记者展示了微信的“退款水单”:2015年12月29日,赖某某向小区公共账户“东莞市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转账100300元人民币,转账附言为“赖某某退回全部临时保管的小区停车费”;同年12月30日,赖某某退回34940元。
今年4月,该小区出纳何某某、财务彭某某分别主动退回38000元、42010元,这些款项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相关车辆的停车费。
小区业委会主任苏先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前台收银、出纳、财务一共退回停车费21万元,“依据出纳、财务账目,还有10多万元没有退回”。
据业主反映,涉嫌职务侵占的收银赖某某是原活力粤港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主任谢某某的妻子,对于为何“微信收费”,谢某某出示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该授权书显示:东莞市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托赖某某(小区服务中心客服)代为收取部分停车费,受委托人须根据授权委托人需要转入业委会指定账户。理由是:小区公共账户被冻结。落款日期为:2023年1月2日。
“这是一份事后找补的委托书,上面只盖有业委会的公章,但没有任何人签字。实际上,之前我们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委托书业主肯定也不会同意。”赖某某是谢某某的妻子,这样的委托书应该在业主群公示,并得到大家的认可,还要业委会的委员全部签字同意才有效。
为什么报警之后才退回这些停车费?谢某某表示,因为一直是她(前台收费员)在保管这个钱,没有叫她移交。“每收一笔钱,都有账目,业委会要用钱,就取出来。”
记者了解到,因为停车费对不上公账,赖某某3月17日被虎门经侦带走调查,4月初取保候审回到小区住处。
电梯更换只能选“指定品牌”牵出职务侵占案
“最初,业主们关注的不是停车费,这是由小区电梯更换引起的。”据相关业主讲述,小区2025年2月开始走电梯更新的程序,当初说好的是一起评选,三选一,但业委会最后指定某个品牌,大家就去质问原业委会主任谢某某。
据业主截图的聊天记录,谢某某称,本次申报由电梯公司代为办理,业委会不具备申报主体资格。最初申报时,电梯公司及相关部门均认为后期可更换品牌型号,但根据最新要求,相关部门不允许更改,必须按申报品牌执行,否则无法通过验收,国家补贴也将无法到位,相关费用需由业主自行承担。
“我们怀疑其言辞的真实性,认为他就是在诓骗。”有业主表示,他们随即向东莞市房管局、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咨询,得到的回复是:“没有指定的牌子,政府补15万元之外的由业主承担。”
目前,该小区电梯已更新11台,安装的是业主选择的其他品牌。业主张先生表示,就是因为这个事情,我们怀疑业委会在小区工程、环卫、停车等方面操作存在违规,最后在停车费这里找到了实质性证据和突破口。
业主:将对多项“糊涂账”继续追责
活力粤港小区位于沙田镇厚沙路与家具大道交会处,2005年开盘入住。据了解,目前住户、商铺及会所共900多户,是沙田镇比较具有规模的小区。
2018年初沙田镇活力粤港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当年4月起自主管理小区事务。“换物业的初心本来是想让业主自我管理好小区,让管理费、停车费等取之于业主用之于小区,提高小区质量,让大家有个舒适、舒心的生活环境。”有业主表示,这是全体业主成立业委会的初衷。
“八年自主管理,最后账户上只有30多万元。”有多位业主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管理费、停车费等收入减去每年硬性开支,至少每年有20万~30万元盈余,八年账户里的钱至少有100多万元。
该小区业主将前业委会相关涉嫌违规情况,以材料形式提交给当地房管所。记者看到,该材料列举了前业委会财务管理混乱、不公开账目、超标收费等多项内容,有数十位业主签字支持继续追责。有业主表示,后续这些“糊涂账”,我们将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继续追责,维护好大家的共同利益。
对于上述情况,6月1日上午,记者陪同业主代表到沙田镇房管所现场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否认了电梯更新“指定某种品牌”的说法。同时表示,若认为原业主委员会主任侵占小区公共资金,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共有收益等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布,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悉,东莞市住建部门已介入处理。业主已委托律师整理相关材料,将一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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