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9年1月的一天,波士顿一群少年在街头玩起不守规矩的“足球”,直接撞翻了英国皇家总督府前的哨亭。

这事发生在当时英国驻军管控的城市里。那些被派来执行王室税收政策的士兵,早就习惯了躲避雪球、牡蛎壳甚至烧红的煤块。但那天,这群孩子找到了新乐子:他们对着哨亭踢球,动作越来越逼近站岗的英国兵。最终,很可能是集体撞上去,直接把整个哨亭掀翻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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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皇家总督弗朗西斯·伯纳德看来,是“需要正规军队来维持居民秩序的另一证据”。但当时常有报道认为是塞缪尔·亚当斯所写的一篇文章里,把它描述成不止是“粗鲁的男孩恶作剧”——它是一种打破障碍的行为,展示出一种好斗且不断试探规则的国民性。

把年轻波士顿人管住从来不是易事。1770年2月,另一群孩子(据说可能包括小保罗·里维尔)对着保皇党商人的窗户扔石头和雪球练准头。当石块飞进屋里打到人时,一名英国海关官员朝他们开枪,打死了一个11岁男孩克里斯托弗·赛德尔。仅仅一周后,另一起街头冲突导致了著名的波士顿惨案。学者达里尔·利沃西观察到,“革命前夜的波士顿暗流涌动,连踢向士兵的足球这种小事都可能让城市危险地滑向边缘。”

这些年轻运动员兼爱国者身上,似乎有种典型的美国式混合气质:骄傲、不敬与颠覆。独立战争中“自由之子”们将这股能量导向了脱离英国的战斗,但巴黎条约签署后,能量并未消散。我们那种叛逆、喧闹的运动方式,早已成为美国精神的一部分,从我们玩的运动、玩法,乃至观赛和庆祝方式里都能看到。赢球后,费城人爬路灯杆,波士顿人醉酒游行甚至要跳河,各地都难免发生些轻微的财产破坏。想要理解正在庆祝盛大诞辰的美国,回顾其漫长的体育与粉丝狂热史,或许是个极好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