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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安阳市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吗?什么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如何界定违法信息?应当如何区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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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安阳市看守所地址:安阳韩陵大道与经三路交叉口向东1公里路北。

导航:安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安阳站步行至火车站乘坐22路公交车到韩陵站下车,向东5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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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安阳市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具有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等法定严重后果或严重情节的行为。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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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界定违法信息呢?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以及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56条所规定的违法信息内容主要包括违宪性信息、破坏国家安全统一、民族团结信息、侮辱诽谤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

对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没有明确作出解释。是否所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都属于这里的违法信息?笔者认为,网络上有很多违反行政法规的信息内容如果都将其归于“违法信息”的范畴,容易导致犯罪圈的扩大化。需要结合信息内容和发布目的等情况对不法层面和罪责层面进行探究,在对兜底性条款进行适用时,应当考虑信息的危害程度与性质与前述的违法信息类型是否具有相当性。【安阳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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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应当如何区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保护的法益也都是网络安全秩序,两者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主体。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网络服务提供者才能构成该罪,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此罪。

(二)客观方面。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消极的不作为来实现,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不真正不作为犯,一般是由犯罪主体积极的作为来实现,此时其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区别可以通过行为来区分。当然也存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一开始并不知道有人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犯罪行为,后来知道此种情况之后依然不采取任何措施并希望或放任犯罪行为人继续利用其网络服务进行犯罪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注意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收到了监管部门的行政命令,若未收到或者在收到行政命令之前就明知存在犯罪行为,则可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命令之后才知道存在犯罪行为的,应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认定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三)主观方面。两罪在主观心态方面都是故意,但是故意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同之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更加强调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违反,该罪的主观方面更加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违反该义务的故意,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方面并不强调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违反。【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安阳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安阳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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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安阳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