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通过生态修复回访、校园公开庭审、粤桂跨区域联动普法等一系列务实举措,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司法惩治有度,生态修复为先。为确保生态案件整改落地见效,近日,陆川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当事人刘某曾因无证采伐林木、破坏林地生态被依法处罚。审理中,法院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督促其签订修复承诺、完成林地补植复绿。目前,受损山林已然重披新绿,当事人顺利履行全部修复义务,实现了从“毁林人”到“造林人”的积极转变。法官现场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引导周边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法治意识,自觉守护山林生态资源。
在做好案件修复治理的同时,该院持续拓宽普法渠道,将生态法治教育融入校园课堂。5月29日,陆川法院走进该县实验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让200余名师生零距离观摩庭审、接受法治教育,直观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典型案例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通过趣味问答、展板宣讲等互动形式开展普法教学,同步普及反诈、禁毒安全知识,让绿色守法理念扎根青少年心底。
聚焦跨区域流域生态共治,陆川法院主动联动两广司法力量,构建联防联治保护格局。6月2日,该院联合玉林市中院及广东湛江多地司法、水利部门,在鹤地水库开展粤桂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合行动。通过现场普法宣传、座谈交流研讨、联合巡河护河等方式,进一步健全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凝聚九洲江流域生态治理合力,全力守护两地碧水清波。
下一步,陆川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案件修复、普法宣传、跨界共治工作,以精准司法护航陆川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李燕 江秀秀 李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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