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启用交警铁骑摩托车车载

移动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6套交警铁骑摩托车车载移动交通违法取证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1日。

二、启用时间

2026年6月22日。

三、取证抓拍车辆号牌

豫P0089警、豫P0101警、豫P0120警、豫P0127警、豫P0130警、豫P9083警。

四、抓拍道路范围

周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

五、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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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张云露

审 核:胡艳萍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