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地协同、推动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共建法治人才培育新高地,6月10日,平遥县人民法院与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签署《人才培养合作共建协议》,开启资源共享、双向赋能、互利共赢的全新合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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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行实地参观了平遥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及执行指挥中心。全面直观的了解家事法庭温情化、人性化的布局设计,诉讼服务中心高效便捷的便民举措,执行指挥中心智慧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

参观结束后,人才培养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正式举行。平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皇甫权对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法院多年来立足地域特色,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探索晋商诚信文化与多元诉源治理相结合的司法实践。他指出,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研实力雄厚,在法治人才培养、基层治理研究等方面优势突出。双方要深化党建共建,依托红色文化与晋商资源开展交流研讨;深耕课题研究,围绕基层治理、文旅纠纷、司法调解等方向联合攻关;做实双向赋能,搭建互学互训平台,携手培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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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场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平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皇甫权与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锦慧共同签署《人才培养合作共建协议》,标志着双方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司法实践等领域的合作正式落地。

此次签约与系列走访调研,搭建起平遥法院与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沟通协作的坚实桥梁。下一步,双方将严格落实合作协议各项内容,指定专人常态化对接协作。持续丰富党建共建、文化交流形式,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双向赋能、同频共振,以院校协同之力,深耕法治沃土、传承优秀文化、夯实基层治理,携手为法治平遥、法治山西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