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4月30日,海南省陵水县光坡海域分界洲岛景区港口50米外海域发生一起因船舶漏水引发的淹溺事故,造成2人溺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6月9日,陵水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陵水光坡海域“4·30”一般沉船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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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海南分界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安排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以下简称“三无”)的船舶用于渡运,安全管理缺失所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4月27日

海南分界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将原本一艘“三无”船舶重新吊放下海。该船下海时,船首左侧有破损、船内余有燃油、配备船舶钥匙。

4月30日21时20分许

公司船务部主管安排人员驾驶该“三无”船舶跟随货物补给船上岛。驾驶员驾驶该“三无”船舶载运4名景区员工、2名商贩等人员上岛。乘船人员中仅有驾驶员和1名公司员工穿戴救生衣。

4月30日21时25分

该“三无”船舶行驶至港口外50米海域时,船头出现进水,驾驶员报告险情,船上人员相继跳海逃生。

接警后,陵水县与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先后组织8艘船舶、1架直升机、数艘摩托艇和橡皮艇、200余人开展搜救工作。

5月2日

最终,搜救人员在黎安海岸沙滩和光坡海域相继发现2名失踪人员,被发现时两人均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原因

海南分界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三无”船舶,并安排无船舶驾驶资质的员工驾驶该船舶出港。

船舶出港后,船首破损部位在航行过程中大量海水灌入,超出船舶承载能力导致船舶下沉,船上人员紧急跳海逃生,最终造成2人淹溺死亡。

责任追究

海南分界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船务部船舶维修人员、事故船舶驾驶员周某威未取得船舶驾驶资质,违规驾驶“三无”船舶冒险出港航行,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分界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船务部主管徐某楠在明知该“三无”船舶船首破损的情况下,仍安排无船舶驾驶资质人员驾驶该船出港,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分界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船务部经理、安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相关责任,建议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