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6月12日,国务院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集中查处的一批“特供酒”典型案件。
假借党政机关、军队名义,制售所谓的“特供酒”,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如前段时间在一些平台违法销售的“京总一号”“军台”“储备”等“特供酒”,这类假冒伪劣酒品,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公平市场秩序,更严重损害党政军公信力,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为规范行业秩序,整治不法经营,净化酒类市场,近期,国务院食安办根据网络监测、媒体举报线索,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集中查处了一批“特供酒”典型案件。
一是涉案“特供酒”违法事实逐一查清。通过统筹运用物料平衡测算、联合突击问讯、专项抽样检验等多种手段开展全面核查,共查实涉案“特供酒”7.52万箱,这些酒品大多是使用食用酒精加香精勾兑冒充的酱香型白酒。
二是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到案。通过全面摸排、深挖彻查,成功打掉涉案“特供酒”犯罪团伙,以涉嫌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达到了“查办一批、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三是涉案经营主体受到严肃查处。通过穿透调查、贯通核查,目前共立案查处违法制售“特供酒”案件52件,关停涉案获证白酒生产企业5家、销售主体36家,捣毁无证生产窝点3个,查处香精生产企业1家、包材印制企业7家,此次涉案“特供酒”黑色产业链被有力斩断。
四是涉案“特供酒”网售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通过线上线下一体调查、电子取证固证,共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平台企业7家、涉嫌销售“特供酒”的网店61家、涉嫌以营销话术诱骗消费者的直播间78个;同时督促相关平台企业下架全部涉案酒品、删除虚假营销信息,营造了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在依法严查重处一批典型案件的基础上,正组织各地深入开展“特供酒”新变种问题综合治理,以重拳出击坚决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坚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郑重警告那些任何试图以“特供酒”谋取不法利益的经营主体,这是对法律红线的公然挑衅!一旦触碰红线,一定严惩不贷!不管披的是什么马甲,也不管以何种方式生产销售,市场监管部门都将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严惩重处、绝不姑息,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坚决防止“特供酒”乱象问题死灰复燃。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相信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特供”“专供”“内供”的误导宣传。根本就没有什么“特供酒”!那些以各种方式、话术明示暗示的所谓“特供”“专供”“内供”,都是骗人的把戏,目的是忽悠消费者上当受骗。请大家千万不要相信。
一箱“特供酒”酒体成本14元售价499元
调查发现,“京总一号”“备战”等系列产品的主要策划人员集中在湖南,生产环节涉及贵州、安徽,包装材料来自浙江;另一条“储备”系列产品线则关联山东等地。“京总一号”等产品涉案主要嫌疑人是杨某,从2024年开始,她陆续通过注册、受让等方式取得“京总”“备战”等商标,并围绕这些名称设计产品包装,再前往贵州、安徽寻找酒厂代工生产,通过直播间和网店销往全国。
为规避调查,杨某通过成立关联公司、空壳企业、代持经营等方式隐藏真实控制关系。另外,还注册了京西特需物资供应(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隐意名称企业,有的公司成立后不到一年时间,多次更换名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在调查人员看来,这种频繁变更本身就是一种刻意规避监管的表现。
曹鑫介绍,那些出现在直播间里的军绿色酒瓶、铁皮箱包装,以及主播口中的各种“内部渠道”故事,并非临场发挥,而是一套经过精心设计的营销话术。
而这场营销的起点,是商标。单独来看,“军台”“备战”“京总”这些名称似乎都没有明显问题。既没有直接使用“特供”“专供”等禁用表述,也没有直接冒用国家机关或军队名称。当这些商标与特定元素、营销话术组合在一起时,效果开始发生变化。
同时,大量设计方案显示,涉案人员对于包装细节投入了远超酒体本身的精力。有的包装模仿军需物资箱样式,有的使用编号、批次号等元素,还有的产品在包装底部加入与天安门轮廓极为相似的建筑图案。
这种“似像非像”的处理方式贯穿整个设计过程。它既要让消费者联想到某些特殊机构,又要避免直接触碰法律红线。办案人员后来调取到的聊天记录显示,有人提醒设计人员:“不能直接搬,你得改。”
当调查人员顺着生产环节继续追查时,眼前的景象却与这些包装营造出的“高端感”形成鲜明反差。
没有现代化厂区、没有复杂酿造工艺,有的只是简单灌装设备和临时生产线。生产工艺十分简单,将食用酒精和香精勾兑后直接灌装,再贴标装箱,所谓的“特供酒”便完成生产。
部分涉案企业本身甚至没有生产资质,也有部分涉案人员通过租借正规酒厂闲置生产线开展生产活动。有的白天停工,夜间灌装。
调查掌握的数据显示,酒体成本很低。2元多一斤的食用酒精,勾兑出一整箱酒的酒体成本不过14元,包装成本40余元,一箱六瓶酒售价499元。有办案人员形容,这些产品卖的根本不是酒,而是包装。
在办案人员看来,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够有市场,并不只是因为包装设计精巧、营销话术隐蔽,更因为它们精准利用了部分消费者对于“特殊渠道”“内部资源”和“身份象征”的想象。
“没有需求,也就没有市场。”一位办案人员说,“如果所有人都知道根本不存在什么‘特供酒’,你拿‘特供酒’去请客,人家不仅不会觉得你有门路、有关系,反而会觉得你是被骗了。”
据了解,目前这起案件的相关行政处罚已经陆续完成,40名涉案人员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家平台存在不同程度违法问题
随着案件调查结束,平台治理问题也逐渐浮现。
这些酒并不是通过地下渠道秘密流通。相反,它们存在于公开的直播间和网店中。
范春光介绍,目前有7家平台存在不同程度违法问题,都将依法予以处罚。实际上,平台掌握着大量关键数据,销售记录、直播视频、流量投放、用户订单等等,这些信息往往成为案件调查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监管部门也逐步建立与主要平台的协同治理机制。目前,包括抖音、京东、小红书、微信等多个平台,均已纳入协作体系。发现重大线索后,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协查机制快速联动,共享数据、固定证据、开展跨区域核查。
对监管部门而言,越来越多的网络食品违法行为呈现出相似特征。
一个商贸公司可以委托不同省份的企业代工生产;仓库可以设在另一个地区;直播团队又可能位于第三个城市;最终再借助平台流量将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在这种模式下,任何一个环节单独拿出来看,似乎都只是正常经营行为。但当这些环节被串联起来时,违法事实才逐渐显现。
曹鑫提到,过去,一起假酒案件往往局限于某个地方生产、销售;如今则可能跨越多个省份,也让违法链条更加分散和隐蔽。“如今网络销售在为合法经营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客观上为违法主体跨区域组织生产、销售和推广创造了条件。”
针对这一变化,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强化跨区域协同和全链条治理。
5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规定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入网食品销售者的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联系方式、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平台提供者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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