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台湾立法机构上演了一场激烈的朝野攻防战。备受外界瞩目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简称《选罢法》)第26条修正案,在国民党与民众党凭借人数优势联手护航下,强行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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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修正案的核心内容被广泛认为是在为深陷司法泥沼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解套”,因此被外界戏称为“高虹安条款”。此结果一出,立刻引发绿营阵营的强烈反弹与猛烈抨击。

根据此次三读通过的新法规定,未来公职人员若涉犯相关案件,只要最终获得宣告缓刑,或是得以通过易服社会劳动等方式替代服刑的自由刑,将一律保有登记参选的资格。这一条款的大幅放宽,直接为面临司法判决变数的高虹安扫清了潜在的参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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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蓝白阵营的修法举动,民进党籍新竹市长参选人庄竞程表达了极度的愤慨。他痛批这项修法是典型的“因人设事”,是极其恶劣的政治示范。庄竞程直言,放眼全台湾目前的政治现况,这项条款几乎形同“只适用高虹安一个人”。他指责蓝白立委完全不顾及公共利益,反而将立院公权力沦为替特定政治盟友解套的私人工具。

庄竞程进一步分析指出,如果高虹安对自身的司法清白与案件结果有绝对的信心,认为自己能打赢官司,那她根本不需要这条法律来保驾护航。正因为心虚,对接下来的司法判决毫无把握,才会急迫地将政治黑手伸进立法机构,企图通过政党联手修恶法来为自己的诬告罪等定谳风险提前“打预防针”。他严正警告,这种强行闯关的立法方式,不仅凸显了蓝白阵营对司法制度的信心缺失,更是对立院的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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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高虹安近期的司法案件确实充满变数。去年12月底,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案二审宣判出现大逆转,法院撤销了一审的贪污罪,改以“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准予易科罚金,高虹安随后于今年1月顺利复职。

她另涉与旅美学者陈时奋的诬告案,二审同样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且因诬告罪最重本刑为7年,不符合易科罚金的条件。若该案三审维持原判,高虹安将面临入监服刑或易服社会劳动的处境,这极有可能成为她争取连任路上的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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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高虹安条款”的强行过关,虽然在程序上为高虹安等面临类似困境的公职人员保留了参选资格,但却在岛内政坛掀起了巨大的舆论风暴。

这次蓝白确实不占理,外传蓝营用“周典伦条款”与“高虹安条款”做交换,现在蓝营支持“高虹安条款”,不知道民众党到时候会不会支持“周典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