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巧用简易程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以柔性司法手段妥善处理商事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了辖区健康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
据悉,2023年4月,孙某因工程建设需要,向樊某采购砂石材料,双方口头约定收货两个月内结清货款。樊某按约完成供货后,孙某未能如期全额付款。此后数年,孙某仅分两次支付部分货款,仍有五万余元尾款迟迟未结清。樊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晰、权责明确,遂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考虑到案件涉及个人经营往来,一纸判决易加剧双方矛盾,还可能让被告留下失信记录、影响后续经营,法官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用“分头沟通、双向疏导”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向孙某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讲明拖欠货款的违约后果,以及拒不履约将面临征信受损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充分体谅孙某资金周转的难处,耐心劝说樊某作出合理让步。在法官的悉心疏导下,双方摒弃对立情绪、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孙某分六期支付剩余货款及诉讼费共计60000元,全部款项需在2026年10月30日前付清,樊某也主动放弃了维权费用的相关诉求。
此次纠纷的顺利化解,是永吉法院司法为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高效处置各类民商事纠纷,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依规履约,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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