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2日,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因"存在以垫付保费的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闫爱勇因"存在以垫付保费的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处罚决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因"存在对代理人未尽到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原兰州市第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魏婧因"存在对代理人未尽到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原兰州市第二营销服务部保险代理人丁小莉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甘金监行处〔2026〕193号、甘金监行处〔2026〕192号、甘金监行处〔2026〕183号、甘金监行处〔2026〕186号、甘金监行处〔2026〕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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