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6月12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绵阳、眉山2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鞠雷、曾建军任绵阳市政府副市长

6月4日,绵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邓勇的绵阳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朱谊的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韩忠明的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鞠雷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建军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聂林为绵阳市民政局局长;

范鹏林为绵阳市信访局局长;

陈洪芳为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邓裕炜为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银登春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蒲玉春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姜南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邓勇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胜元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燕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职务调整,李栋提出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栋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 郑斌、周代军任眉山市政府副市长

6月12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郑斌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代军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赵利芳为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赖刚的眉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任命:

董勇刚为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罗志军为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李懿的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梁丹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莉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孙春红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梁丹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鄢勇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