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网信、公安等部门在“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处了4起网络谣言案件。

伊川县一网络账号“追梦赤子心”为博取关注,发布视频称“有玉石,有黄金,发财了”,并在评论区误导网民称“地点为郑州新密市”“免费”。经核实为不实信息。伊川县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瀍河区网民马某在他人视频评论区编造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友围观热议,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新安县网民高某编造“交管12123”发送的虚假短信内容,并在网络平台发布。

当地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伊滨区网民李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伪造的火灾视频,引发公众不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网信、公安部门联动处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洛阳市委网信办联合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解读。相关律师认为,4起案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造谣者还可能被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含精神损害赔偿)。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并行,不存在“罚完就了事”。

这4起案件目前均止于行政处罚,但如果造成更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发现疑似谣言,可通过平台举报功能或登录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及当地网信部门举报渠道提交线索。你的一次举报,或许就能斩断谣言传播的链条,阻止一场不实信息的蔓延。

在亲友群、朋友圈看到谣言,可以温和地转发官方辟谣链接,做身边人靠谱的“谣言过滤器”。

支持优质内容,减少对博眼球、煽动性内容的点赞和转发,让流量真正流向真实有价值、饱含善意的内容。

洛阳市网信、公安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属地互联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网络生态治理效能,有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来源:洛阳市委网信办 作者:鲁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