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司法部长会议召开前夕,德国联邦司法部部长胡比格(Stefanie Hubig)呼吁进一步收紧性犯罪相关法律。除了主张将强奸罪的诉讼时效延长至20年之外,她还希望将性暴力案件中“只有说‘是’,才算同意”(Nur Ja heißt Ja)的原则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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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dpa/Bernd von Jutrczenka

胡比格在接受德国编辑网络(RND)采访时表示,强奸罪属于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其诉讼时效应与其他同等级犯罪保持一致。她认为,将诉讼时效延长至20年是合理且必要的,并希望这一改革能够尽快实施。不过,比起诉讼时效的调整,更受关注的还是关于“同意”的法律定义。

目前德国实行的是2016年改革后确立的“只有说‘是’,才算同意”原则,然而这一“原则”尚未真正立法。按照这项规定,只要一方明确表示反对,违背其意愿发生的性行为就构成犯罪。

汉堡司法部部长加利纳(Anna Gallina)表示,德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性犯罪法;下萨克森州司法部部长瓦尔曼(Kathrin Wahlmann)也认为,只有当所有相关方都明确同意时,性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真正自愿。“只有同意才算同意,才能真正保障性自主权。”她强调,即便受害者因恐惧、震惊或心理压力而无法明确说出“不”,法律同样应当给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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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Bernd von Jutrczenka/dpa

支持者认为,这种模式能够更好地反映现实情况。许多性侵案件并非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而是在熟人、伴侣甚至家庭成员之间。受害者在面对威胁、恐惧或权力不对等关系时,往往会陷入僵住、不知所措甚至无法作出明确反应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以是否表达拒绝作为判断标准,未必能够充分保护受害者。

根据德国2025年警方犯罪统计,共记录特别严重的强奸、性胁迫和性侵犯案件14454起,比上一年增加8.5%。与此同时,专家普遍认为,实际发生的案件数量远高于统计数字,因为大量受害者并未选择报案,尤其是在案件发生于亲密关系或熟人圈层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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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OpenPetition网站截图

德国公众请愿平台OpenPetition上已经出现相关请愿,要求修改德国刑法第177条第1款,将“只有说‘是’,才算同意”的原则明确地写入法律。请愿发起者认为,法律必须清楚表达一个原则:沉默不等于同意,麻木不等于同意,缺乏反抗也不等于同意。决定性因素应当是,性行为是否建立在所有参与者自由、自愿且可随时撤回的同意基础之上。

(欧洲时报德国版小婺生综合报道,转载请注明公众号German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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