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自有恶人磨”!浙江杭州,女司机将车停在别人的车尾,且不留挪车电话,不料却遇到狠人,每天换不同的豪车将她连堵4天,这波操作直接让女司机彻底傻眼,眼看对方不会善罢甘休,女司机只好让公公出面协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女司机的公公秦大爷说:退一万步说,即使占用了你的专用车位,我们首先向你道歉,然后请你帮帮忙,你该出气的也已经出了4天,我们最低要求是我们的车能动。

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面对秦大爷的道歉,车位主人郑先生却并不买账:我想说一下,既然你有胆子停,有本事你自己来,不要叫老年人来。

郑先生表示,当初自己打电话给对方要求挪车,对方气焰非常嚣张,现在却拿一个老年人当挡箭牌,这算是什么事?如果对方不服,自己还有20多辆豪车可以开过来堵。

那么,到底双方之间发生过什么?能让郑先生如此气愤。

原来,郑先生有一个专属车位,可他半夜下班回来,发现自己的专属车位被一辆奥迪车所霸占,于是就把自己的大奔停在奥迪旁边,并通知保安让奥迪车主过来挪车。

也许是因为时间太晚,奥迪车主一开始同意挪车,但却拖拖拉拉避而不见,最终并未下来挪车,郑先生苦苦等候4个小时,拨打对方电话却关机,这让他非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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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郑先生一气之下,就将大奔横在奥迪前面,这一拦就是4天,这可急坏奥迪女司机,毕竟家中只有一辆车,女司机自知理亏,就让老爹多次联系110和114。

但郑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人之身,同样不肯露面,这把家中只有一辆车的女司机逼得只能天天打车去上班,所以秦大爷希望郑先生能出面放他们一马。

谁料这般行为却更加引起郑先生的鄙视,小孩子都知道自己犯错自己承担,女司机这么大的人,却让老人出来弯腰求情,真是太不要脸。

随后郑先生直言,要是女车主不当面道歉的话,自己就每天换车,连堵7天不重样,女车主的公公求情道,儿媳当时并非故意为之,只是因为周围没其他空车位,没办法才这样。

可郑先生却嗤笑道,自己早就看过监控,当时周围全都是空车位,郑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打算计较占用车位的事情,可自己好言让其下来挪车,却被对方放鸽子。

郑先生表示,只要奥迪女车主本人出面诚恳道歉,这件事就此翻篇,否则自己就跟她杠上,反正家里豪车多的是,看谁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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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周的煎熬,奥迪女车主的情绪终于崩溃,她再也不想坐公交上班:我求你了大哥,你给我改回去吧!秦大爷也希望郑先生能够饶了他们一家。

郑先生见此情况更加生气,对方有错在先,还不出面认错,甚至还把家里的老人喊过来背锅,最过分的是叫来媒体企图道德绑架他。

见此情景,郑先生根本就不出面与秦大伯交涉,只是在媒体面前表示,必须让女子本人出来道歉,不然这事没完!

见郑先生态度如此强硬,女车主无奈只得出面道歉:我是不会停,我已经擦过一次,所以我都是找地面的,那天是我一个人,如果有地面车位停,我尽量会选择停在地面车位。

见女车主终于出面承认错误,郑先生随后爽快地将车开走,双方的争端就此结束,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占有他人车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462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因侵占或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女司机占用郑先生专属车位,属于侵占或妨害占有,不仅要排除妨害,还要赔偿因此给郑先生造成的损失,比如郑先生额外支出的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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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次,恶意堵车同样违法。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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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使用车位,应当互相方便,郑先生恶意堵车,已经违反民法原则,应该排除妨害,为他人车辆出现提供便利,不过由于是民事争议,最佳的解决方法是调解。

对于此事,大部分人认为奥迪车主是咎由自取,活该被人收拾,还有一少部分人认为,郑先生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就堵着别人一星期无法开车,实在是格局有点小。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