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夕,最高检一次性亮出了多起文物司法保护的“硬核样本”。其中最刺眼的,是一桩发生在安徽淮南的战国高等级墓葬盗掘案——盗墓团伙不仅用炸药炸开墓室,还把青铜编钟、鎏金铺首衔环、漆木彩绘虎座凤鸟鼓架等国之重器流入黑市,甚至两度把顶级饰件走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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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爆破式”盗墓链:从三和镇田间直通境外

案发地位于淮南市三和镇的楚考烈王墓区域——经科学界定,这是迄今已发掘的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楚国高等级墓葬之一,距今两千余年,历史与艺术价值无需赘述。

检方披露:2015年下半年起,张某甲、张某乙等人多次踩点,最终用炸药+洛阳铲等手段强行打开墓室,盗出大量受国家严格保护的出土文物;为规避打击,赃物被分散寄存在当地村民家中;更恶劣的是,团伙内部还发生“黑吃黑”——张某乙将漆木彩绘虎座凤鸟鼓架私下偷走转卖给周某某,其余则流入王某某、刘某某等人之手,其中王某某把两件鎏金铺首衔环走私至境外(后经追查落点在香港方向)

八年收网:30余人落网,95件文物回家

2018—2024年,公安分阶段收网,抓获盗掘、倒卖、走私等环节人员30余人,最终追回文物95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8件(含那两件套险些永久流失境外的鎏金铺首衔环)、二级34件、三级32件,另追缴违法所得118万余元

检方未只盯“谁抡洛阳铲”,而是把案子做成一张“文物流转图谱”:横向拆清盗掘团伙的组织者、实施者、望风接应者分工;纵向顺藤摸瓜到中介、买家、跨境走私人,甚至据此补查追加犯罪事实、追捕漏网人员。法院最终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走私文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倒卖文物罪等,对张某甲等分别判处十三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十万至三千元罚金;二审维持原判。

从“追赃”到“补漏”:检察建议倒逼机制升级

最高检强调,这类系列案涉案人员多、链条长、文物流向极其隐蔽,关键是全链条闭环打击+同步追回文物,不能只判人、不拦住“出口”。本案还推动文物部门补齐保护制度短板,检政联合出台协作机制意见,把“发现—制止—追责—修复”做成更硬的制度网。

说到底,盗墓最怕的不是警方后知后觉的追捕,而是文保前置防线根本不给人下铲的余地:墓葬一旦被炸开,哪怕95件追回,也永远少了“原位信息”的灵魂。